|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第六人民医院樟海分院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叙发改和改革文号【2020】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第六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拟争取债券资金和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市第六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叙发改和改革文号【2020】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工程地点: 宜宾市叙州区樟海镇。 2.2项目概况:新建业务用房53000平方米(其中包括门诊、住院、辅助检查综合大楼等业务住房)编制床位600张,拟用地面积360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方案设计53000平方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BIM设计)12500平方米(含内部深化装饰装修设计,手术室、ICU、检验室、放射等专项二次装修设计,场坪绿化设计,环保(污水)等相关专项设计)和相关的概算编制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专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16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类似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业绩要求)已完成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11-04 00:00 至 2021-11-10 23:59 ,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1-25 10: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