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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综合产研生产用房中标公告
公告名称:
[张家港市]综合产研生产用房中标公告
所属地区:
江苏
发布时间:
2026-02-27
详细内容:

无锡连云港智能制造产业基地-1#楼3F会议室、4F-5F、7F-8F、10F及2#楼6F装修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2月27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3月6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无锡连云港智能制造产业基地-1#楼3F会议室、4F-5F、7F-8F、10F及2#楼6F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3207722307210001009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无锡连云港智能制造产业基地-1#楼3F会议室、4F-5F、7F-8F、10F及2#楼6F装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位于连云港高新区锡连产业园,香海湖路南侧,郁洲南路西侧;

2.3 建设内容:无锡连云港智能制造产业基地-1#楼3F会议室、4F-5F、7F-8F、10F及2#楼6F装修工程,具体详见招标范围;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总建筑面积约7226平方米,涉及会议室、食堂、健身房、办公区等功能区域;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充分研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中载明的材料设备的品牌要求、合同条款、物料手册等其他相关要求,在投标报价环节务必综合统筹考量上述因素。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无锡连云港智能制造产业基地-1#楼3F会议室、4F-5F、7F-8F、10F及2#楼6F装修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改造及加固、室内装饰装修、强弱电、给排水、暖通工程、消防工程、精保洁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

2.9 工期:145日历天,其中①1#楼3F会议室、4F-5F、7F-8F、10F装修工程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145日历天;②2#楼6F装修工程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90日历天。上述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注:除以上描述的竣工验收证明外,其他所有的初步验收、交工验收、完工验收等均不认可)。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 2021年 1 月 1 日(含)(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施工业绩;

注:

(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内容以施工合同为准。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项目负责人、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系统或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确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5)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类似业绩中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 年内)、法定代表人(5 年内)、项目负责人(5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投标所用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7)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公布的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的期间。

3.6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申请人必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7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不低于 /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5.1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所用企业资质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2投标报价评审: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

5.2.1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超过40家(含)时,对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按以下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2)评标基准价计算具体细则:

1)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2)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本项目K2取值为:92%。

(3)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5.2.2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40家时,按以下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40 家时,应当将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先按报价进行排序,去除高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和低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后,计算报价平均值 A(报价平均值A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等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除外),开标时从以下 2 种方法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然后对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进行计算得分并排序。评标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对排名第一(得分相同,以评标价低者优先)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复查和商务标评审,通过评审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未通过评审的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再对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复查和商务标评审,以此类推,直至产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2)评标基准价计算具体细则:

1)方法一: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2)方法二: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其中最高投标限价为B,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本项目K2取值为:92%。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27 日至 2026 年 3 月 6 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时不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4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另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纸质投标文件中应包含《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纸质投标文件副本4份及电子文档(U 盘)一份。

8.5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暗标内容除外)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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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桂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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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朱工19962108769

张工19962109263

王工19962108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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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锡连工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昊海大厦14楼

电话: 0518-8585881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北路9号瀛洲大厦2楼209室

联系人: 王工

项目负责人:

邮编: 222000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8-85858521

10.3异议渠道

异议的提出与处理: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投标人交易系统按要求进行异议提出;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人异议的受理与处理。

异议书接收联系人:王工 0518-81061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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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0]

无锡连云港智能制造产业基地-1#楼3F会议室、4F-5F、7F-8F、10F及2#楼6F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3207722307210001009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无锡连云港智能制造产业基地-1#楼3F会议室、4F-5F、7F-8F、10F及2#楼6F装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位于连云港高新区锡连产业园,香海湖路南侧,郁洲南路西侧;

2.3 建设内容:无锡连云港智能制造产业基地-1#楼3F会议室、4F-5F、7F-8F、10F及2#楼6F装修工程,具体详见招标范围;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总建筑面积约7226平方米,涉及会议室、食堂、健身房、办公区等功能区域;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充分研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中载明的材料设备的品牌要求、合同条款、物料手册等其他相关要求,在投标报价环节务必综合统筹考量上述因素。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无锡连云港智能制造产业基地-1#楼3F会议室、4F-5F、7F-8F、10F及2#楼6F装修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改造及加固、室内装饰装修、强弱电、给排水、暖通工程、消防工程、精保洁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

2.9 工期:145日历天,其中①1#楼3F会议室、4F-5F、7F-8F、10F装修工程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145日历天;②2#楼6F装修工程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90日历天。上述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注:除以上描述的竣工验收证明外,其他所有的初步验收、交工验收、完工验收等均不认可)。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 2021年 1 月 1 日(含)(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施工业绩;

注:

(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内容以施工合同为准。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项目负责人、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系统或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确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5)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类似业绩中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 年内)、法定代表人(5 年内)、项目负责人(5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投标所用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7)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公布的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的期间。

3.6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申请人必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7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不低于 /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5.1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所用企业资质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2投标报价评审: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

5.2.1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超过40家(含)时,对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按以下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2)评标基准价计算具体细则:

1)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2)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本项目K2取值为:92%。

(3)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5.2.2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40家时,按以下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40 家时,应当将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先按报价进行排序,去除高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和低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后,计算报价平均值 A(报价平均值A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等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除外),开标时从以下 2 种方法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然后对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进行计算得分并排序。评标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对排名第一(得分相同,以评标价低者优先)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复查和商务标评审,通过评审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未通过评审的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再对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复查和商务标评审,以此类推,直至产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2)评标基准价计算具体细则:

1)方法一: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2)方法二: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其中最高投标限价为B,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本项目K2取值为:92%。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27 日至 2026 年 3 月 6 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时不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4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另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纸质投标文件中应包含《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纸质投标文件副本4份及电子文档(U 盘)一份。

8.5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暗标内容除外)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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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518-8585881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北路9号瀛洲大厦2楼209室

联系人: 王工

项目负责人:

邮编: 222000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8-85858521

10.3异议渠道

异议的提出与处理: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投标人交易系统按要求进行异议提出;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人异议的受理与处理。

异议书接收联系人:王工 0518-81061799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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