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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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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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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长度(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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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土建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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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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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B5-L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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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168+400~K194+53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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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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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1~J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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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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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技术标准
主线及支线均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25.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2.3招标范围:
对G4216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项目ZCB5-LM1标段路面施工质量开展全过程施工监控。包括审核路面工程施工方案、参与材料选择、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及优化试验咨询、提供现场施工指导、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工艺控制等有关的技术培训、技术指导以及技术质量管理过程中的疑难问题解决提供技术支持。
2.4服务内容:
本合同服务内容包括:
2.4.1对项目沥青路面开展全过程施工监控。包括审核路面工程施工方案、参与材料选择、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及优化试验咨询、提供现场施工指导、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工艺控制、大规模施工过程中前后场技术咨询服务等有关的技术培训及技术指导,必要时,可开展部分试验抽检工作。
2.4.2主要工作内容:
1.前期准备工作
(1)沥青、石料、外掺剂等原材料考察、筛选和评价,以确保所用原材料满足项目要求,配合比设计优化;
(2)碎石加工厂、热拌和站、工地试验室建设指导和技术咨询;
(3)参与审核施工方案,确保方案的合理性,以利于实施。
2.技术指导和专项施工培训
(1)全过程技术服务工作交底。
(2)施工技术专项培训,主要包括桥梁调平层施工技术、级配碎石垫层与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技术、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技术、同步碎石封层施工技术、沥青路面施工工艺与质量控制等,特别是向参建单位阐明关键施工技术、施工要点和工序。
(3)负责提供与路面相关的现场施工指导、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工艺控制等有关的技术培训及技术指导。
3.施工过程技术咨询
(1)配合完善生产配合比设计及优化工作。
(2)水稳层、同步碎石封层、沥青下面层、中面层、上面层试验段的试拌和试验路后场生产过程中的技术工作,以确定生产配合比的各项指标、参数,确保后场生产混合料满足前场摊铺的各项具体要求,并负责解决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技术难题。
(3)负责完成试验路施工现场的技术指导工作,确定混合料的摊铺温度、碾压次数等关键参数,确保摊铺效果满足设计要求,并对前场施工质控人员进行现场技术培训。
(4)负责对与路面相关结构层变化、工艺变化、材料变化等变更提供咨询意见。
4.规模化施工时的质量监控工作
(1)后场质量监控:利用丰富的后场技术监控工作经验实时监控拌和站的粗、细集料、纤维等关键原材料进行源头把控;沥青罐情况,抗剥落剂添加情况;控制系统配合比设定;集料加热、沥青升温、拌和等关键环节的温度情况;冷料上料速度、除尘系统负压、干拌时间、湿拌时间、温度控制;对生产过程中使用配合比、出料温度、外掺剂掺量等关键参数进行严格监督,确保出场的每车混合料按试验路既定配方、工艺生产。
(2)前场质量监控:检查铺筑基面质量;对现场同步碎石封层及沥青面层混合料等进行施工质量监控;对摊铺机预热情况、高程系统控制情况、各类设备的行走速度和顺序、设备的振幅频率和仰角等参数设定情况等诸多影响质量的环节进行控制。
2.4.3本项目需提供的成果文件:
(1)本项目监控实施细则。
(2)结合工程月度施工进度、施工内容,协助招标人(施工项目部)做好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并指导施工,每月提交质量过程咨询服务报告等技术资料。
(3)各施工标段技术过程咨询服务总结报告。
2.5 标段划分及服务期限: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ZCB5-LM1。
(2)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路面工程完成交工验收之日止。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2)具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
3.1.2 业绩要求
近5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国内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技术服务类似业绩(高速公路施工技术咨询或包含路面工程的高速公路监理试验室业绩)。
注:上述业绩可为单独合同,也可以是综合项目合同内包含的内容。
3.1.3 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
(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试验检测师);
(3)提供投标截止日的上月或投标截止日的上上个月开始,往前连续6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技术负责人:
(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试验检测师);
(3)提供投标截止日的上月或投标截止日的上上个月开始,往前连续6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咨询专家:
(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试验检测师);
(3)提供投标截止日的上月或投标截止日的上上个月开始,往前连续6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招标人不接受被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style='letter-spacing: 0.15pt;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0.5pt; mso-spacerun: "yes";'>
(2)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style='letter-spacing: 0.15pt;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0.5pt; mso-spacerun: "yes";'>
(3)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letter-spacing: 0.15pt;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0.5pt; mso-spacerun: "yes";'>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
(4)在2022年12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的,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
(注:(1)、(2)、(3)以招标人查询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网上信息为准,(4)项以投标人提交的承诺函为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单位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权利。
(2)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公告第3.1.1项资质要求。
(3)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或成员方其中一方须满足本公告第3.1.2项业绩要求。
(4)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需满足本公告第3.1.4项信誉最低要求。
(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也不能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
3.3关联关系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