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沈阳市尚品学校购买师生餐饮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沈阳市尚品学校
行政区域
大东区
公告时间
2026年02月25日18:30
评审专家名单
王俊伟、韩笑非、吴丽娜、白净洁、刘颖新、李辉
总中标金额
¥1268.463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玉凤、丛珊
项目联系电话
024-31295429
采购单位
沈阳市尚品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清泉路88号(沈阳市大东区榆树巷19号、沈阳市大东区轩兴二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88569806
代理机构名称
沈阳鸿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51-1号(1-10-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31295429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沈阳市尚品学校购买师生餐饮项目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沈阳鸿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2026-02-25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title{ margin:0auto; text-align:center; .subtitle{ text-align:right; .MsoNormal{ padding-left:20px; .pIndent{ text-indent:30px .underLine{ .imageSign{ position:relative; width:250px; height:250px; margin-left:calc(100%-200px); margin-top:-120px; .tableRight{float:right;.text{text-align:justify;text-align-last:justify;.tableBottom{float:right;div[size="A4"]{background:white;width:17.18cm;height:24.62cm;display:block;margin:0auto;padding:2.54cm1.91cm;overflow:hidden;.table2{height:25px;p{height:30px;一、项目编号:JH26-210104-00003
二、项目名称:沈阳市尚品学校购买师生餐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师生餐饮
供应商名称:沈阳诚真餐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大东区沈阳市大东区东站街57号
中标(成交)金额:12,684,630(元)
评审总得分:95.1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师生餐饮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尚品学校购买师生餐饮项目主校区、初中部、东璟校区教师餐(C22040000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主校区、初中部及东璟校区教师早餐、午餐年度预算金额为740250元。教师人数约235人×15元×210天,中标后以实际用餐人数和实际用餐天数为准。沈阳市尚品学校主校区位于大东区清泉路88号,初中部位于大东区大北关街榆树巷19号,各有食堂一处。要求餐饮公司应按照国家、省市等关于食堂管理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沈阳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的通知和有关食品安全相关法规,保证平衡膳食,配餐科学,食材绿色环保,服务优质,严格执行用餐各项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师生用餐安全,满足学校要求。
服务要求:加工制作要求1、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2、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等食品原料的工用具和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区分标识。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用具和容器应分开使用,荤素、生熟应严格区分,并有明显区分标识。4、生食蔬菜和水果应在专用区域或设施内清洗处理,必要时进行消毒。5、未经清洁的禽蛋使用前应清洁外壳,必要时进行消毒。6、食堂内不得饲养和宰杀禽、畜等动物。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一年(中标后先签订半年服务合同,考核合格后签订后半年合同)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主校区和初中部餐饮服务1.供餐模式教师餐:提供早餐和午餐,采用自助餐模式。2.开餐时间(1)教师开餐时间早餐:6:30-8:00(就餐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午餐:11:30-12:30(就餐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实际的供餐时间会根据学校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以学校安排为准。若无学校通知,中标单位不得无故自行更改供餐时间。如遇特殊情况更改供餐时间学校会及时或提前在合理时间内与中标单位沟通。东璟校区配餐服务1、供餐模式配送餐模式,由中标单位在其自有中央厨房统一加工完成后按食品安全要求和流程配送至学校。中标单位应提前向学校提供菜谱,以便学校师生会同家长对中标单位饭菜质量进行即时监督。中标单位要足额配备送餐设备及人员,并自行安排车辆及送餐人员将每日的供餐食品按时送到指定地点。2、供餐时间(1)教职工开餐时间:早餐:6:30-8:00(就餐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午餐:11:30-12:30(就餐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中标单位将成品餐配送到班级,中标单位应保证学生餐量充足,在每楼层提供加餐点位,并及时清扫点位周边卫生。(3)若无学校通知,中标单位不得自行更改供餐时间,如遇学校有特殊情况提前或延后供餐时间的应提前24小时通知中标单位。(4)为促进双方良好合作,乙方每天须配合甲方组织1-2名家长陪餐并对乙方运营情况和餐品质量监督。(5)合同签订后供应方须深入了解师生需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并第一时间做出合理调整,切实保障师生安全便捷用餐。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标准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尚品学校购买师生餐饮项目主校区、初中部学生餐(C22040000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主校区及初中部学生餐小学学生午餐,年度预算金额为3256200元。学生人数约为1206人,智慧选餐,选餐标准为12元-15元,中标后以实际选餐标准、用餐学生人数和实际用餐天数为准进行结算。初中学生包含午餐、晚餐,年度预算金额为6697500元。学生人约数1175人,智慧选餐,选餐标准为13元-16元,中标后以实际选餐标准、用餐学生人数和实际用餐天数为准进行结算。沈阳市尚品学校主校区位于大东区清泉路88号,初中部位于大东区大北关街榆树巷19号,各有食堂一处。要求餐饮公司应按照国家、省市等关于食堂管理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沈阳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的通知和有关食品安全相关法规,保证平衡膳食,配餐科学,食材绿色环保,服务优质,严格执行用餐各项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师生用餐安全,满足学校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加工制作要求1、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2、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等食品原料的工用具和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区分标识。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用具和容器应分开使用,荤素、生熟应严格区分,并有明显区分标识。4、生食蔬菜和水果应在专用区域或设施内清洗处理,必要时进行消毒。5、未经清洁的禽蛋使用前应清洁外壳,必要时进行消毒。6、食堂内不得饲养和宰杀禽、畜等动物。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一年(中标后先签订半年服务合同,考核合格后签订后半年合同)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1.供餐模式学生餐:提供午餐和晚餐,学校具备现场加工的基础条件,由中标单位将成品餐从食堂配送到班级。中标单位应保证学生餐量充足,在每楼层提供加餐点位,并及时清扫点位周边卫生。2.开餐时间(2)学生开餐时间:午餐:12:00-12:30(就餐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晚餐:16:30-17:30(就餐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实际的供餐时间会根据学校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以学校安排为准。若无学校通知,中标单位不得无故自行更改供餐时间。如遇特殊情况更改供餐时间学校会及时或提前在合理时间内与中标单位沟通。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标准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尚品学校购买师生餐饮项目东璟校区学生餐(C22040000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东璟校区学生餐:学生年度预算金额为1990680元,提供小学学生午餐,初中学生午、晚餐,餐标为12元餐,中标后以实际用餐学生人数和实际用餐天数为准进行结算。当前东璟校区食堂未建设完成,如建成后,学校将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相关食堂经营方式,此校区配餐服务即刻终止。沈阳市尚品学校东璟校区位于大东区轩兴二路2号。配餐公司须资质齐全、管理规范、业务精湛、具有集体配送单位资格,企业为教职工提供早餐、午餐,为学生提供午餐、晚餐服务。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等有关食品安全相关法规,确保全体师生安全用餐。
服务要求:1、食品运输(1)供餐单位应配置专用食品配送车辆,并保证从出餐到学生入口在2小时内完成。(2)冷藏食品运输车辆应配备制冷装置,使运输时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8℃以下。(3)加热保温食品运输车辆应保证运输时食品中心温度在60℃以上。(4)配送车辆和食品直接接触容器及包装物品应提前内外消毒并保持洁净。(5)供餐单位配送食品时,生熟食品、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开或分隔放置,严禁将食品与醇基燃料等有毒、有害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送。(6)供餐单位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得私自打开车厢门及食品包装。(7)食品送达校园后,经校园负责餐饮工作的管理人员感官检验合格后,做好送餐交接记录。2、配送餐饮须经学校质检员验收合格。对不合格的餐饮无条件退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餐单位承担。3、供餐单位需有配送车辆及配送人员,需根据学校单位具体就餐人员的多少,足额配备送餐人员,并确保特殊天气情况下能够按时配送到各学校单位。4、配送车辆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应确定食材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5、供餐单位配送餐需使用保温容器,保温容器需密封,如学校发现有启封现象,有权要求供餐单位重新配餐,以保证食品安全。并且保温容器需具保温功能,以保证食品的口感及温度。6、服务期内供餐单位负责就餐人员食品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还须与各学校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状。各学校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服务期内因供餐单位过错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人员身体健康,影响学校声誉,供餐单位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7、服务期内供餐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饮食卫生规定,防止出现饮食中毒事故,防止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一年(中标后先签订半年服务合同,考核合格后签订后半年合同)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1、供餐模式配送餐模式,由中标单位在其自有中央厨房统一加工完成后按食品安全要求和流程配送至学校。中标单位应提前向学校提供菜谱,以便学校师生会同家长对中标单位饭菜质量进行即时监督。中标单位要足额配备送餐设备及人员,并自行安排车辆及送餐人员将每日的供餐食品按时送到指定地点。2、供餐时间(1)教职工开餐时间:早餐:6:30-8:00(就餐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午餐:11:30-12:30(就餐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2)学生开餐时间:午餐:12:00-12:30(就餐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晚餐:16:30-17:30(就餐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中标单位将成品餐配送到班级,中标单位应保证学生餐量充足,在每楼层提供加餐点位,并及时清扫点位周边卫生。(3)若无学校通知,中标单位不得自行更改供餐时间,如遇学校有特殊情况提前或延后供餐时间的应提前24小时通知中标单位。(4)为促进双方良好合作,乙方每天须配合甲方组织1-2名家长陪餐并对乙方运营情况和餐品质量监督。(5)合同签订后供应方须深入了解师生需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并第一时间做出合理调整,切实保障师生安全便捷用餐。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王俊伟、白净洁、李辉、吴丽娜、刘颖新、韩笑非(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师生餐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服务费按预算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服务费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6,211.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尚品学校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清泉路88号(沈阳市大东区榆树巷19号、沈阳市大东区轩兴二路2号)
联系方式:024-885698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鸿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51-1号(1-10-13)
联系方式:024-312954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玉凤、丛珊
电话:024-31295429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上网版)-沈阳市尚品学校购买师生餐饮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师生餐饮
供应商名称:沈阳诚真餐饮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