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设置负压密闭的胶印车间、危废间,危废间废气及润版、胶印、清洗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一同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印刷机擦洗过程中需开启集气设施,将设备清洗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处理;水墨印刷工序采用低VOCs含量的水性油墨,覆膜工序采用水性覆膜胶,上油工序采用低VOCs含量的上光油,晒版工序采用低VOCs含量的显影液,有机废气产生量较小,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予以控制。另须采取加强生产管理、定期更换过活性炭、提高废气收集处理效率等措施,确保项目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湖南省地方标准《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43/1357-2017)中表1和表2限值要求(从严执行),VOCs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附录A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限值要求。
(二)项目水墨印刷机清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印刷机清洗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其他一般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浏阳市大瑶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放至南川河。
(三)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吸声、消声和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四)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收集后交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含有或沾染毒性废包装桶、废清洗剂、晒版废液、废UV灯管、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印刷机清洗废水处理产生的沉淀渣及浓液、废含油/油墨手套及抹布等危废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相关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分类收集、贮存,其中可回收成分送废品收购站回收,不可回收成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作无害化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