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应加强水污染控制,切实做好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人工湿地处理后排入收集池回用于厂区林地施肥。项目药物线每个车间外均配套建设废水收集沟和防渗沉淀池,每条药物线均配套建设一个防雨防渗的总沉淀池,药物线车间清洗废水、涉药员工工作服和工具清洗废水经充分沉淀并依地势或罐车转运汇入一套生产废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外排至厂区外南侧沙溪汇入南川河。项目外排生产废水必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排放标准,高氯酸盐必须达到《工业废水高氯酸盐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3001-2024)表1中的烟花、爆竹、引火线制造及其他高氯酸盐使用企业限值要求,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执行《工业废水高氯酸盐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3001-2024)表2中烟花制造企业标准。本项目只设置一个生产废水排放口。
(三)项目应加强大气污染控制。项目药物线车间内定期采取喷淋降尘、台面地面冲洗等降尘措施;另需采取加强生产管理、加强通风等措施,确保项目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监控点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余药销毁场所须远离居民区和药物车间并符合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参照执行)。
(四)项目应加强噪声污染控制。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吸声、消声和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五)项目应加强固体废弃物分类管理和利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纸、一般性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含火药类废渣等在厂区危废间暂存后送至经安全主管部门同意的销毁场所进行销毁处理;废矿物油及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和化工原材料废包装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分类收集、贮存,其中可回收成分送废品收购站回收,不可回收成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作无害化处置。
(六)项目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按照《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等有关规定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要求,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