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华水务集团10.5MW分布式光伏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ZDGX-2026-02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春华水务集团10.5MW分布式光伏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招标人为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标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春华水务集团10.5MW分布式光伏项目合同能源管理;
2.招标内容:由中标人利用春华水务集团各水厂主、副厂房及地面空地投资规划建设分布式光储一体化项目,所发电量采用“全额自发自用”的开发模式,将建成后分布式光伏所发电量售予春华水务集团,中标人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投资,项目建设,项目备案等前期手续办理,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监测,人员培训直至竣工验收等全部内容,以及在合作运营期内的运行和维护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他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3.工程规模:本项目工程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充分利用已有建筑物屋面及厂区空地布置光伏组件,拟建项目直流流侧装机容量为10.5MW,金河水厂配套建设6MW/6MWh固定式储能应急电源系统1套;
4.预估项目总投资:4392.24万元
5.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境内;
6.服务期:①建设期:3个月;②运营期:25年(不包括建设期),运营期第十一年开始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将项目所有资产完好地移交给招标人自主运营,也可以继续委托中标人运营;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行业要求;
8.划分标段情况: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 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原翠柳路)3号)携带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走一楼南侧投标人专用通道。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委托单位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17日 9时30分
开标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原翠柳路)3号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二楼
七.其他说明
(一)公告:
此公告在(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3.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董政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注:中标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场地服务费+开标日期”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北辅路伊科大厦
联系人:郭雪麒
电话:0471-6245011
招标代理: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科研楼1楼109室
联系人:白建华、高博
联系电话:15547191059
电子邮箱:1554719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