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晋朔州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
争量采购交易预告
(编号:Z26110114)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避免低价无序竞争,请各交易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有关要求,参与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苏晋朔州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
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标段 |
商品类别 |
交货地 |
运输方式 |
价格类型 |
委托数量(吨) |
基价(元/吨) |
每次最小降价 幅度 (元/吨) |
每次最大降价 幅度 (元/吨) |
最小报量(吨) |
最大报量(吨) |
A标段 |
动力煤 |
指定地点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10000 |
297 |
1 |
不限 |
10000 |
10000 |
B标段 |
动力煤 |
指定地点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10000 |
297 |
1 |
不限 |
10000 |
10000 |
C标段 |
动力煤 |
指定地点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10000 |
297 |
1 |
不限 |
10000 |
10000 |
D标段 |
动力煤 |
指定地点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10000 |
297 |
1 |
不限 |
10000 |
10000 |
E标段 |
动力煤 |
指定地点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10000 |
297 |
1 |
不限 |
10000 |
10000 |
F标段 |
动力煤 |
指定地点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10000 |
297 |
1 |
不限 |
10000 |
10000 |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降价幅度为1元/吨
3.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
水分 (Mt) (%) |
硫分 (St, d) (%) |
挥发分 (Vdaf) (%) |
粒度 (mm) |
A标段 |
烟煤 |
混煤 |
3300 |
≤10 |
≤1.5 |
≤40 |
≤13 |
B标段 |
烟煤 |
混煤 |
3300 |
≤10 |
≤1.5 |
≤40 |
≤13 |
C标段 |
烟煤 |
混煤 |
3300 |
≤10 |
≤1.5 |
≤40 |
≤13 |
D标段 |
烟煤 |
混煤 |
3300 |
≤10 |
≤1.5 |
≤40 |
≤13 |
E标段 |
烟煤 |
混煤 |
3300 |
≤10 |
≤1.5 |
≤40 |
≤13 |
F标段 |
烟煤 |
混煤 |
3300 |
≤10 |
≤1.5 |
≤40 |
≤13 |
备注:禁止掺煤泥
二、报名事项
1.报名资格:
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注册和备案的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具体要求包括: 1.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 2.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具有从 事煤炭经营的合法手续、证照齐全有效; 3.供应资源符合需求,煤源稳定、品种稳定、质量稳定、发运稳定,具有煤矿、洗煤厂或发煤站台的供应商优先; 4.信用良好,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未列入经 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5.严禁报名要求,具体包括: (1)企业法人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涉及重大诉讼案件等影响正常经营 的情况;(2)无实际货权转移的业务模式;(3)不参与、不掌控采购、销售、结算等中 间环节的业务模式;(4)融资性贸易等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业务模式。
**2.报名时间:**截止2026-02-21 16:30:00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1.保证金交纳标准:**2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
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解冻、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
**1.交易平台:**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
2.交易模式:延时争量采购
(1)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3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3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2)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在委托量范围内,成交价由低向高排序,同价格按时间先后排序,依次成交,直至委托量全部成交。若排在最后的交易商报量大于剩余委托量,按剩余委托量成交。
3.交易时间:
A标段:2026-02-21 17:00
B标段:2026-02-21 17:05
C标段:2026-02-21 17:10
D标段:2026-02-21 17:15
E标段:2026-02-21 17:20
F标段:2026-02-21 17:25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通知”。
五、合同签订
交易成功后,成交方须在两个日历天内,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签订煤炭交易合同,并签订线下合同,具体以成交双方签订的线下合同为准。
六、交收履约
1.交货地点: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北坪工业园区苏晋朔州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指定地点(中煤平朔木瓜界选煤厂产品仓或苏晋朔州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东厂区)。 2.交货方式:公路运输,卖方组织运力,到厂交货。 3.车辆要求:绿牌重卡车辆。采用六桥自卸车辆,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必须加盖篷布,防止抛洒;按照国家规定不得超载。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填写《交收履约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收履约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收履约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2026-02-23至2026-02-23
B标段:2026-02-25至2026-02-25
C标段:2026-02-27至2026-02-27
D标段:2026-03-01至2026-03-01
E标段:2026-03-02至2026-03-02
F标段:2026-03-03至2026-03-03
七、货款结算
1.合同履约完成,买方按照实际统计燃煤供应数量,并按合同约定进行考核核算后出具结算单。 2.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100%的增值专用发票交至买方审核无误后进行支付。
八、煤质验收
1.数量验收:以苏晋朔州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电子汽车衡计量的验收数量为准。 2.质量验收:以苏晋朔州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化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买方不接受卖方复检申请。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等文件规定,通过自动成交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交易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十、其它事项
1.履约保证金:为了保障合同双方履约,合同签订前卖方按照中标价格的10%向买方缴纳相应履约保证金。合同执行结束,买方向卖方无息退还。 2.数量考核标准:由于卖方原因,导致按中标的任一单个标段的实际到厂数量 最少参与交易商户数:3户
成交规则:无限制
不允许基价出价
十一、联系方式
委托企业:郑晓宏 17503497566
交易中心:沈梦童 15536631234
彭丽峰 17835206520
交易中心金融服务中心:朱俐沄 张阳
电话:0351-6829970 15034401501 0351-6829882 18635189310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