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包仅限中小企业参标 ( 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是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自然人或今年新成立公司无近期财务报表的,可以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 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完整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最多20张图片); ( 上传同类项目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或厂房照片或设备购买发票或完成能力承诺书或与本项目相关连的专业人员证书或与项目实施关联的设备)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据财政部文件“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有关精神,供应商既可提供缴纳证明也可用承诺书替代)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提供承诺函,承诺: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利害关系;投标供应商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投标供应商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详见模板 。) (七)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 供应商无需上传证明材料,由评委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