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S222央赣线海域段防潮堤(路堤)修复项目已审核,招标人为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第三方试验检测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
2.2项目概况:本项目对S222央赣线K0+000-K3+400段左侧挡墙病害处松散碎石清除,使用C30混凝土浇筑坑洞后,重新砌筑块石挡墙,病害处重新勾缝处理;防护块石缺失,底部护坡石损坏损坏严重的K0+850-K1+700段,抛填大块石,恢复一层栅栏板;剩余约2公里路段,防护块石损坏处浇筑混凝土进行护面加固;招标施工、监理、第三方试验检测单位。
2.3.项目预算:一标段施工:536.134151万元,二标段监理:工程结算审定值的1.07%,三标段第三方检测:8.64万元。
2.4计划工期:
施工:自工程开工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施工内容,并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和监理方共同出具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监理:自本项目实施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工程审计结束并将整理的工程档案资料交接完毕、工程质量责任缺陷期结束、所有手续办理完成(以前述条件最后达到的时间为准)止。
第三方检测: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提交验收申请后3天内提交检测成果报告。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共三个标段。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施工单位为中小微企业,且不得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不得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监理单位为中小微企业,且不得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不得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方检测:
(1)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丙级及以上或《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认证证书;
(2)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检测单位为中小微企业,且不得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不得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2026年2月13日09时00分至2026年3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及方式:各供应商须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