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框架招选煤炭供应商项目,招标人为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框架招选煤炭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框架招选煤炭供应商项目
2.项目编号: NER-JT-WZ/2026006G
3.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新疆和田市吉亚乡团结新村国华路8号 ;
4.招标范围:煤炭供应框架单位,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5名(含)以上入围候选人。当采购人有煤炭需求时在所有入围煤炭供应商公开发布询价函,满足各批次各煤种具体数量、质量标准、供应周期的最低报价成交并签订煤炭采购合同。
1
煤种:烟煤
2
品种:末煤
3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18.817MJ/kg(相当于4500大卡)
4
干燥基全硫量St.d≤0.8%(根据具体煤种签订合同时确定)
5
收到基全水分Mt≤14%(根据具体煤种签订合同时确定)
6
焦渣特性≤4#(根据具体煤种签订合同时确定)
7
颗粒度≤50mm
8
灰熔点变形温度≥1000℃
9
挥发分 (vdaf)(%)≥20(根据具体煤种签订合同时确定)
符合本合同煤质要求的煤炭,一票到厂价元/吨(含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不含税价元/吨,增值税额元/吨)。该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物货款、装卸、运输、税费等(若国家税率发生变化时,以不含税价格保持不变,进行相应折算结算)。
1、煤炭结算价格采用以下方式确定:(换算关系为:1MJ/kg=239.14kcal/kg)
到厂含税综合价=基准价格+质量调整价+数量调整价+其他因素调整价
(1)基准价格(示例):
基准热值
合同基准单价
加权方式
≥18.817MJ/kg
含税单价元/吨
结算周期内加权平均
(2)质量调整价:
指标范围
变化幅度
奖罚额
加权方式
=18.817MJ/kg
/
按合同价格结算
结算周期內加权平均
<16.936MJ/kg
/
拒收,已经入库的按合同单价50%结算
单批次结算(单日为一个批次)
16.936MJ/Kg≤<18.817MJ/Kg
每浮动0.1MJ/kg
煤炭价格减少元/吨(根据中标煤价最终确定)
结算周期內加权平均
>18.817MJ/Kg
每浮动0.1MJ/kg
煤炭价格增加元/吨(根据中标煤价最终确定)
结算周期內加权平均
St,d> 0.8%
+0.01%
煤炭价格-0.2元/吨
结算周期內加权平均(对St,d单日大于基准值超过50%,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承担并补偿甲方接卸费用)
Mt>14%
+0.1 %
煤炭价格-元/吨(根据中标煤价最终确定)
结算周期內加权平均
备注:本合同热值是结算周期内加权平均热值进行计算,若单批次扣除条款后,不再计入结算周期内加权平均热值范畴。
(3)数量调整价:
合同履约率
奖罚额(价格或比例)
合同履约率>110%
不予接卸及结算
90%≤合同履约率≤110%
不考核
80%≤合同履约率<90%
-1元/吨
70%≤合同履约率<80%
-2元/吨
50%≤合同履约率<70%
-4元/吨
20%≤合同履约率<50%
-8元/吨
合同履约率<20%
拒付煤款和运费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
1.资质要求:投标人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内必须具有煤炭生产或销售经营内容,并加盖公章)
2.业绩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销售过30万吨煤炭(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发票无需全部提供,合同须能清晰反映项目名称、甲乙双方单位名称、项目规模、项目内容、签订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3.供应商信誉要求: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未被取消或者暂停(在暂停期内)投标资格;
(2)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李国全
电话:0903-669009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7号博洋雅居6栋
联系人:曾由美
电话:0991-5506135
邮箱:xjner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