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忻州市忻府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EPC总承包: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级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2.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2.3 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任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5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