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京市溧水区2026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傅家边-顶公山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预算:4.2万元
4.最高限价:4.2万元,高于4.2万元的作无效标处理
(1)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70%计算,基础计费暂定568.14万元,费用约为2.92万元,最终费用以标段中标金额及供应商成交费率计算。
(2)控制价编制费:依据《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的60%计算,基础计费暂定568.14万元,费用约为1.28万元,最终费用以标段招标控制价及供应商成交费率计算。
总计:最高限价4.2万元,高于4.2万元的作无效标处理。
5.采购需求:施工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草拟甲方要求的各项合同;代拟发包方案;委托代理备案;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报名;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组织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协助合同的签订;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以及招标过程管理;办理招标的有关事项的公示手续和备案手续;移交相关归档资料等招标代理工作。
6.合同履行期限:自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工作全部完成时止
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应当通过其设立登记所在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本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将登记信息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由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向社会公布。(提供省级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平台网站登记信息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要求:
(1)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专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社保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2月1日(含)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个标段施工中标价4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类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业绩的(提供交易平台招标公告截图、代理合同、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业绩时间及金额以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业绩材料不能反映其担任职位的,则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4)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保;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14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水务局208
方式: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南京市溧水区水务局208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在上述时间内提供上述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
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2月27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溧水区水务局208
五、开启
时间:2026年2月27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溧水区水务局212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