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效:
江苏省盐城监狱关于2025年宣传装饰服务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 2025 年江苏省盐城监狱宣传装饰服务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29.16万元,采购人为江苏省盐城监狱。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2025 年江苏省盐城监狱宣传装饰服务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5 年江苏省盐城监狱宣传装饰服务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 年江苏省盐城监狱宣传装饰服务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 11 月 1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11 月 17 日 17 时 30 分,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 17:30 时前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包含有效的电子信箱信息、联系方式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报名。报名地址:盐城市大丰区东方一号创意小镇 9-1 号楼 409 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11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盐城市大丰区东方一号创意小镇 9-1 号楼 409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5 年 11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
文件开启地点:盐城市大丰区东方一号创意小镇 9-1 号楼 409 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HDL2025105
2、项目名称:2025 年江苏省盐城监狱宣传装饰服务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9.16万元(全年服务预估金额,最终结算以江苏省盐城监狱实际购买并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5、最高限价:投标费率不得超过 100%
6、采购需求:为满足盐城监狱及相关单位党建宣传、单位文化推广、现场管理等需求,需要不定期制作宣传文化用品,采购主要内容为:各类宣传展板、宣传栏、标语、横幅、旗帜、袖标、立体字、立体图案等宣传文化用品。选择 3 家入围供应商,根据工作需要分批次按排名在入围供应商中依次采购。
7、合同履行期限:1 年
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
的任何审查,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
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3、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发布的更正公告。
4、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省盐城监狱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省盐城监狱
地 址: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中农场仙鹤镇仙鹤西路 2 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0515-8348204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线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丰区东方 1 号创意小镇 9-1 号楼 409 室
联 系 人:沈伟明
电 话:0515-66882258-9-840
电子邮件:346499624@qq.com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