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富平县民政局 2025 年社工人员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富平县民政局 2025 年社工人员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需提供合法有效年报(或年检)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文件,其他组织需提供国家规定的对应合法主体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需提供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3)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费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4)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费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www.ccgp.gov.cn)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8)保证金缴纳凭据提供银行转账凭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料复印件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9)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六)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富平县民政局(本级)
地址:富平县金龙大道4号
联系方式:18991668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东环路土地局家属院2幢6号
联系方式:199925537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倩
电话:19992553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