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批内镜维修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磋商代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注:供应商的信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最终查询记录为准。
(3)凡本院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投资开办或在相关企业担任高管、独立董事等有重大利益关系职务的相关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进入西安市卫健委各级系统“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注意事项:1.各供应商应根据“西安市财政局 市财函〔2023〕1285 号”西安市财政局关于扩大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试点范围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2.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应与平台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保持一致。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胸科医院
地址:航天大道东段
联系方式:029-62500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航天基地雁塔南路391号正衡金融广场A幢18层
联系方式:029-87515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祎璠、李莹、房鹏、付婧
电话:029-87515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