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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消防救援大队火灾调查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福清市消防救援大队火灾调查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福建
发布时间:
2025-11-07
详细内容:
福清市消防救援大队火灾调查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16号仓山万达广场C区C3#楼26层2618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FJYC-GK-2025-140项目名称:福清市消防救援大队火灾调查装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8.7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28.7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标的金额(元)保证金金额(元)1火灾调查装备1批工业否287000560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约定履行完毕。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07日  至 2025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16号仓山万达广场C区C3#楼26层2618方式: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现场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万达广场SOHO区C区C3#楼26层2618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潜在供应商须按公告附件上传的报名登记表填写所要报名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未按要求报名的,投标将被拒绝。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16号仓山万达广场C区C3#楼26层2618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一般资格证明文件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且授权书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认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并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0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节能产品: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报名事宜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山支行账号:35001886400052505535 联系人:小雷  0591-83053161邮箱:197929829@qq.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福清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音西街道永昌路119号        联系方式:李冰冰0591-852223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0591-83053161             联系方式:张辉、高雅莲、凌懿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冰冰电 话:  0591-85222334附件下载:阳诚 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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