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分公司2026年机动车辆保险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ORG160820251103-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炼化分公司2026年机动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内容为:合计182台机动车辆的商业险、交强险、危货险及车船税。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
2.2服务要求:
2.2.1执行标准:
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产品基准费率方案(2020版)》;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行业示范条款》。
在执行过程中,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对于机动车辆投保及佣金比例做出调整安排的,须根据相关文件做出对应的调整。
2.2.2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严格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要求及合同约定及时签发保险单及开具发票;
③出险后投标人须进行快捷透明高效的理赔并按约定给付保险金。
2.3服务期:2026年1月1日起至所有车辆保险期限结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须为保险公司总公司下设的大庆市市级营业机构或市级中心支公司,代理人需具有大庆市市级营业机构或市级中心支公司负责人的授权书(且招标人只接受每家保险公司的唯一授权)。
3.1.3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国内业务财产保险公司准入名单”中的财险公司。
3.1.4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相应的监管机构批准开展保险业务,并依法经营满三个自然年度的保险公司。
3.1.5投标人须承诺,成立专门项目服务组,推行客户经理制度,并在整个保险期限内负责受理所有涉及本合同的出单、承保、日常维护及理赔等事宜。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国家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含审计意见的)及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
3.2.2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国家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偿付能力报告,以及2024年第4季度披露的偿付能力报告或财务报告中关于偿付能力的解释。
3.2.3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3.2.4偿付能力充足率要求:投标人总公司在 2024 年度第4季度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须大于120%(含120%)。
3.3业绩要求
3.3.1提供2024年度投标人原保险费收入。
3.3.2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
为国有企业或国企分支机构、政府(区、县级以上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机动车险项目提供保险服务的业绩。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时全国企业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4.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记录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时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3.4.4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公告”中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评标时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公告查询为准,《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请投标人详细阅读)。
3.4.5被中石油集团公司或大庆炼化公司纳入黑名单,且在惩戒期限内的投标无效(以评标时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黑名单查询为准)。
3.4.6投标人承诺,投标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全部投标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失信分扣罚,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3.5其他要求
3.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时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5.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时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11月6日17:00:00至2025年11月11日23:59:59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在交易平台网上支付的模式(仅支持非昆仑银行账户的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
4.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11-27 08:30:00(北京时间)。
5.3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通过电汇或网银支付形式(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支付4万元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6. 开标
开标时间:2025-11-27 08:3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平台运维运营机构信息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
邮政编码:163411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招标中心
邮政编码:163411
项目联系人:王纪文 电 话:0459-5615517
电子邮件:wangjw-dl@petrochina.com.cn
系统联系人:吕鸣/孟庆磊
电话:0459-5615713/0459-5615712
电子邮件:lvming-dl@petrochina.com.cn/ mengqinglei@petrochina.com.cn
(跟项目有关的问题请咨询项目联系人,跟系统有关的问题请咨询系统联系人)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语音后说:电子招标平台。
10.发票领取
10.1发票开具时间: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时间以招标项目开标时间为准,开标时间在上月26日到当月25日的,发票在次月5日之前开具(遇节假日顺延)。
10.2发票抬头:发票信息由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自行填写,并自动带入开票软件,请投标人认真核对发票信息,以免发票开具后无法变更给您带来麻烦。
10.3发票领取:
业务办理时间:每周一(遇节假日顺延)09:00-11:00,其他时间恕不受理。
发票领取方式:电子邮箱申请。
10.4发票联系人:孟庆磊联系电话:0459-5615712
电子邮箱:mengqinglei@petrochina.com.cn
附件:附件:大庆炼化公司2026年机动车辆投保明细表(最终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