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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运华南有限公司2025-2026年广西集疏港运力集中采购项目(防城港通用标段B)-谈判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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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外运华南有限公司2025-2026年广西集疏港运力集中采购项目(防城港通用标段B)-谈判采购公告 |
| 所属地区: |
广东 |
发布时间: |
2025-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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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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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运华南有限公司2025-2026年广西集疏港运力集中采购项目(防城港通用标段B)-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外运华南有限公司2025-2026年广西集疏港运力集中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G1100000175246491001 |
资金 |
其他 |
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项目类型: |
经营服务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11-04 09:30:00 |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采购人名称: |
中国外运华南有限公司 |
采购人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海员路97号外运大楼 |
联系人: |
麦晓晴 |
联系方式: |
15625035980 |
邮箱: |
maixiaoqing@sinotrans.com |
联合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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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及投诉的受理渠道
受理异议的渠道: |
异议联系人:麦晓晴 |
异议联系电话:15625035980 |
异议邮箱:maixiaoqing@sinotrans.com |
异议说明:异议的处理主体为采购单位,如供应商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应按照上述规定的异议联系人/电话/邮箱与采购联系人确认异议处理情况。 |
受理投诉的渠道: |
外运华南纪检监察室:jijianjc@sinotrans.com |
标段(包)信息1
标段(包)名称: |
中国外运华南有限公司2025-2026年广西集疏港运力集中采购项目(防城港通用标段B) |
标段(包)编号: |
G1100000175246491001004 |
采购范围及内容: |
1、项目背景 中国外运华南有限公司下属公司经营着广西省区的集疏港公路运输业务,为了优化广西主要港口的集装箱运输专业服务,以港口为单位集中所有汽运订单,拟择优采购运力供应商承接本标段的集疏港公路运输业务。 项目服务内容 基于询价采购文件提出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及运输服务要求,中选供应商需提供符合要求的集装箱运输服务。 承运货物:标准海运集装箱(含重箱、吉箱)。 运输线路:详见询价表。 项目服务期限:2025年12月1日-2026年11月30日。 合同签订要求:在收到中选通知书的一个月内签订合同。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足额的履约保证金,每家中选供应商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万 元。 采购供应商数量:2家。 中选单位业务额分配比例如下: 第一中选供应商分配业务量为70%; 第二中选供应商分配业务量为30%。 每个标段最多中选供应商数量为M,实质性响应数量为N,若N小于等于M,中选的数量为N-1(若N等于1时,中选的数量为1);若N大于M,中选数量为M;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4.1信誉要求 4.1.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否则报价将被否决: 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公布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②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公布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1.2其他信誉要求: / 4.2关联关系禁止报价要求: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①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②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③不同供应商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供应商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 4.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4.4其他资格要求及证明资料: 5.1申请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5.2申请人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9%增值税专用发票。 运输服务要求: 6.1 供应商需在当地服务码头有服务驻点和人员驻点,方便双方业务开展; 6.2 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外运华南有限公司及码头内部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开展集疏港运输业务,按照公司规定,每月对司机进行安全培训,并提供培训依据作为备案; 6.3 每个供应商日常需保证能提供以下要求的集装箱车辆以满足集疏港运输标段的业务,如遇元旦、五一、中秋、国庆、春节节前等节假日的情况,必须按照招标人需求保证集装箱车辆的出勤; 6.4 针对公司的业务需求,供应商需要配合总调度的指挥,如遇当天有临时任务的,需要供应商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的,必须能提供应急车辆作业; 6.5 供应商在装卸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客户的规定执行,避免客户投诉和卸货安全事故; 6.6 供应商需对回单进行管理,回单包括:签收单、费用支出凭证、过磅单等。应按照客户要求需司机监督卸货清点的,拍照取证,签收单必须盖章回收并上传工厂系统,电子版签收单自行存留; 6.7 供应商必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供柜封号; 6.8 供应商应按要求开展派发的运输任务,如出现延迟等情况,导致产生额外费用,此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6.9 供应商必须使用招标人集疏运系统,包括但不限于:(1)司机使用小程序进行接单;(2)供应商调度在用车单位供应商界面进行派车操作。 7、 安全生产 按照《安全协议书》细则执行。 8、 车辆设备需求 供应商投入本项目服务的车辆必须具备GPS和行车记录仪设备。 9、考核机制 根据《集疏港汽运考核协议》,需在每月对在用运力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按照工厂考核细则执行。 考核得分需由双方进行签字确认,确认后的分数将作为供应商服务质量的记录凭证,是供应商是否能继续合作依据。 本项目服务期限内实际业务发生总量暂无法准确预估,招标方提供的业务量为预估值,不作为实际结算的依据。 结算方式为月结,供应商应将当月的运费汇总成《运费结算表》后于次月15日前提交给相关用车公司确认,用车公司会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确认无误后通知供应商开具9%的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 10、履约保证金 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如合同正常结束后,相关费用结算及纠纷事宜处理完成后,履约保证金在10天内全额退还乙方。 |
是否要求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参与: |
不要求 |
询问截止时间: |
2025-11-07 05:30:00 |
回复截止时间: |
2025-11-07 07:30: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5-11-07 09:30:00 |
文件开启时间: |
2025-11-07 09:30:00 |
明细信息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含税单价 |
含税合价 |
备注 |
总报价 |
1 |
元/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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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报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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