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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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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期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储备粮采购电子竞价交易公告(周五)
13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网上竞价广西 - 防城港市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20251107期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储备粮采购电子
省份/直辖市
广西
地区
防城港市
采购单位
防城港市港口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代理机构
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
所含内容
港口招标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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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防城港市港口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定于2025年11月7日(周五)上午09:00在交易中心举办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成品食用植物油应急储备采购代储包干轮换电子竞价交易,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交易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7日(周五)上午09:00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民主路9号广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楼4楼。
二、数量、质量及包装要求:
(一)数量要求:
年份
品种
数量
2025
食用植物油
30.000
合计
30.000
备注:各标的详情见附件。
(二)质量要求:
1.食用植物油:
1)符合国标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T40851-2021《食用调和油》、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2)保质期18个月,生产日期:入库前30日内。
3)竞得方入库前须向甲方提供该批货物的第三方粮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以及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
4)出库必须提供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由有相关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 ,检验费由竞得方承担。
(三)重要申明:
1.竞得方需在委托方申请入库后3天内首批货物送到,逾期供货或未按期完成供货量的,委托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竞得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其它费用:装车费、运输费、车板进仓、卸车、过磅(委托方库里可过磅的不收取该费用)等一切费用由竞得方承担。
3.在成品食用植物油入库过程中或满仓后,若委托方或委托方主管部门抽样送具有CMA认证资质的粮油质量检测机构对成品食用植物油进行检测发现有不合格项目的,竞得方须做无条件退换处理,所有费用损失由竞得方负责。
4.委托方采购的本批次成品食用植物油,以成品食用植物油应急储备实施代储方式储存于竞得方仓库(代储是指应急储备成品粮实物存放于合作企业自有厂房、仓库或与产权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厂房、仓库内,由合作企业进行日常管理和周转轮换,承储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监督)。
(四)代储方式及代储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成交后,买卖双方于5个工作日内签订3年《防城市港口区本级成品油应急储备代储协议书》,详见附件。委托方按24000元/年向竞得方分2次支付30吨成品食用植物油的轮换费用(需要开具普通发票)。轮换费用包含保管费、合理损耗、仓库占用费、搬运费、轮换价差亏损等一切费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轮换不少于1次,轮换采取先轮入后轮出方式。轮换期间实行盈亏自负。
2.符合下列条件的粮油加工或经营主体:
① 在广西区注册登记的粮油加工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在广西区注册登记的粮油贸易企业,主营粮油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② 在广西区内具有50吨以上食用油仓容,成品食用植物油日平均库存达40吨以上;
③ 具有一定的生产加工或贸易经营能力。加工生产企业类:大米粮油加工企业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生产经营正常,近三年连续开工生产且产品有一定销量。贸易经营企业类:贸易经营正常,粮油库存周转快。
④ 实施现代企业管理,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措施齐全;企业信誉度高,近三年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⑤ 守法经营,资信良好,未被各级共享平台列入失信主体名单。执行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和规定,无不良记录,有履行合同的保证金、合同担保人。
以上条件成交后委托方将实地核查,如不符合条件,将按竞得方违约处理。
3.履标要求(条件)
① 在广西区注册登记的粮油加工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在广西区注册登记的粮油贸易企业,主营粮油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② 在广西防城港辖区内具有50吨以上食用油仓容,成品食用植物油日平均库存达40吨以上;
③ 具有一定的生产加工或贸易经营能力。加工生产企业类:大米粮油加工企业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生产经营正常,近三年连续开工生产且产品有一定销量。贸易经营企业类:贸易经营正常,粮油库存周转快。
④ 实施现代企业管理,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措施齐全;企业信誉度高,近三年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⑤ 守法经营,资信良好,未被各级共享平台列入失信主体名单。执行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和规定,无不良记录,有履行合同的保证金。
⑥ 竞得方与委托方签订成品油应急储备代储协议后,应当按协议要求交付合同总金额5%的代储代销履约保证金给委托方,要求委托方支付的成品食用植物油承储费(包含保管费、合理损耗、仓库占用费、搬运费、轮换价差亏损等)不得超过2.4万元/年。
收款单位:防城港市港口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防城港市分行
账 号:20345069900100000007291
⑦ 合同到期或政策发生变化使合同中止后,中标方必须如数退还中标成本采购资金,30吨成品食用植物油由中标方自行出库。
⑧ 中标方必须在合同期内保证成品食用植物油数量充足、质量良好、能调得动、用得上。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及结算方式的规定
(一)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竞得方应在3天内完成30吨成品食用植物油储备(生产日期应该在30天内)。
(二)交货地点:竞得方符合要求的自有仓内。到库前的一切费用由竞得方负责。
(三)交货方式:以包装方式在竞得方符合要求的仓内交付,堆垛存放。
(四)货款结算方式:
委托方与竞得方自行结算货款。委托方或委托方主管部门抽样送具有CMA认证资质的粮油质量检测机构对成品食用植物油进行检测合格后,支付全部货款。交易中心不负责、不参与货款支付、催收、结算等事项,若因货款支付、催收、结算等问题引起的纠纷,由委托方与竞得方自行解决。
(五)竞得方应在收取货款后3天内向委托方提供全额销货增值税发票。
四、报名方式、交易方式、截止时间
1.委托方及参加交易的竞拍方须在2025年11月6日18:00前按要求办理交易中心会员注册、电子密钥、CA证书、电子签章或年审。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6日16:00。
2.交易方式:现场交易和远程交易。参加交易的会员按时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gxcbljt.com),从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入口进入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成品食用植物油应急储备采购代储包干轮换电子竞价交易专场进行交易。
五、保证金、货款、手续费
1.参加交易的竞拍方须预交保证金120元/吨(含交易保证金2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必须在2025年11月6日16:00前将保证金汇入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民主分社
帐号:179712010112096368
行号:402611000446
清退竞得方(扣除手续费后)保证金时,须由委托方口头或书面通知到交易中心。
2.委托方组织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竞得方支付足额货款打入竞得方指定账户,结算开具发票后结清。
3.手续费:交易成功后,委托方按成交总额的2‰向交易中心支付手续费,未成交的不收取手续费。合同终止,手续费均不退还。
4.未实现交易的竞拍方可在2025年11月7日后的工作日内08:00—16:00登录交易系统向交易中心提出退款(出金)申请,交易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经审核后退还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未主动申请退款的视为保留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在交易中心,可用于参加下期交易或支付货款,不作退款处理。交易中心对其暂存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按指令代收、代付、代管。竞拍方提出出金(退款)申请的,交易中心无息退还。
5.就本次交易,委托方没有向交易中心预交保证金。若由于委托方存在违约行为造成竞得方损失的,由竞得方自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的约定向委托方追索违约金及其他损失,违约金按竞得方预交的保证金同等金额及比例计算(如:竞得方须预交保证金120元/吨,其中交易保证金2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则委托方违约时按同等金额及比例支付违约金)。交易中心不负责、不参与与违约金扣划、支付有关的任何事宜。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委托方及参加交易的竞拍方在交易前务必登陆网站(www.gxcbljt.com)下载或到交易中心索取《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电子竞价交易规则(试行)》《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储备粮采购电子交易须知》《交易授权书》《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样本)并了解相关内容。
2.委托方及参加交易的竞拍方可通过登录网站(www.gxcbljt.com)查询本次交易采购清单、交易须知及相关资料或直接到交易中心领取。
3.业务联系人:骆飞龙 18977020306
4.未尽事宜,由委托方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电话:0771-5618788、0771-5605051
传真:0771-2861611
八、附件
附件:1.20251107期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成品食用植物油应急储备采购代储包干轮换电子竞价交易清单(周五)
2.防城市港口区本级成品油应急储备代储协议书
点击此处查看成品食用植物油竞价交易购销合同样本
点击此处查看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电子竞价交易规则
点击此处查看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储备粮采购电子交易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3日
16040/lQNgSZoBJ4i9JSOwb9b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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