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中原石油工程2025-2026年度框架-西藏工区-重晶石粉公开招标重晶石\重晶石粉 特级 ρ≥4.3g/cm3 散装 Q/SHCG 90招标公告 |
|
公告名称: |
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中原石油工程2025-2026年度框架-西藏工区-重晶石粉公开招标重晶石\重晶石粉 特级 ρ≥4.3g/cm3 散装 Q/SHCG 90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5-11-03 |
|
详细内容:
|
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操作,请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原石油工程2025-2026年度框架-西藏工区-重晶石粉公开招标重晶石\重晶石粉 特级 ρ≥4.3g/cm3 散装 Q/SHCG 90(招标编号:NWZ251112-1011-102081)
,
招标人为
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重晶石\重晶石粉 特级 ρ≥4.3g/cm3 散装 Q/SHCG 90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中原石油工程2025-2026年度框架-西藏工区-重晶石粉公开招标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重晶石\重晶石粉 特级 ρ≥4.3g/cm3 散装 Q/SHCG 90
2000.000
吨
2
重晶石\重晶石粉 一级 ρ≥4.2g/cm3 散装 Q/SHCG 90
1000.000
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提供1年内【开标之日(不含)前12个月)】投标产品(标包内所有型号)供应商自检质量检测报告,性能指标满足招标人的采购技术标准要求。
(2)提供1年内【开标之日(不含)前12个月)】投标产品(标包内所有型号)具有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质量检验合格报告(送检企业为投标人),性能指标须满足招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质量检测机构的CMA认证和CNAS认可证书(CNAS认可覆盖标的物检测项目)。
(3)提供投标人该标的物生产所需主要生产设备(矿石破碎设备、矿石研磨设备或同时具备矿石破碎和研磨功能的设备、具备分级功能的设备)、主要出厂检验设备(密度和粘度检验设备)铭牌照片及对应的购置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因兼并、重组、更名等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发票的,须提供能证明以上事实发生的相关法律文件。提供石油钻井液密度和粘度检验设备近一年的校验证书及使用记录。
(4)提供稳定货源证明:若为自有矿源,须提供采矿许可证(采矿权人为投标人,或投标人持有采矿权人股份,提供股权证明材料);若为外部矿源,须提供原矿买卖合同及原矿采购发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24个月内,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5)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加重剂投标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10月31日17时14分
至
2025年11月6日17时14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宁波招标中心,联系人许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2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2日9时0分。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至异议投诉办公室。
8.投标说明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招标中心
联系人:
蔡丽
联系人:
许培
电 话:
15039330888
电 话:
0574-27668015(如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cail.oszy@sinope.com
电子邮件:
wzxup@sinopec.com
招标文件
2025
年
10
月
31
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