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南航战略规划投资部2024年度绿色电力证书采购项目询比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南航战略规划投资部2024年度绿色电力证书采购项目询比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5-02-27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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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投资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南航战略规划投资部2024年度绿色电力证书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南航战略规划投资部2024年度绿色电力证书采购项目1.2 项目编号:CZ20250002601.3 项目类别:服务类。1.4 资金企业自筹资金;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序号采购内容采购数量(单位:张)单价限价(单位:元/张,人民币)总价限价(单位:元,人民币)备注12024年度绿色电力证书采购458000418320001.绿证中所涵盖的绿色电力生产日期为2024年。2.绿证项目需位于中国大陆地区境内(广东省除外)3.2025年3月25日前须在南方区域绿色电力交易系统(GP.POWEREMARKET.COM)完成交易。合计1832000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序号服务内容服务地点服务时间12024年度绿色电力证书采购广州2025年3月25日前须在南方区域绿色电力交易系统(GP.POWEREMARKET.COM)完成交易。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工程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采购,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采购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采购。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2.7 供应商须满足以下其中一项要求:①供应商控股或其代理的可再生能源电站须具备相应运营资质和发电设备,且在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建档立卡(须提供运营资质证明材料、发电设备照片、在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建档立卡证明材料,如为代理商,还须提供电站出具的授权委托书。);②供应商须具有不少于45.8万张生产时间为2024年的绿色电力证书(须提供国家能源局核发的现货信息截图、供应商与绿证持有方签订的相关协议或其他关联证明材料。)。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3、询比文件的获取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3】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录“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比采购。3.2 询比文件获取途径: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4、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4】日【14】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5、询比程序终止说明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第一次公告后如出现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则本项目的询比采购程序终止。6、联系方式6.1 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68号南航大厦2901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先生,020-282328946.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结算中心803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华小姐】,020-【86133687】6.3 技术支持客服:020-86138881 或 020-86131709 7、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7.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在获取询比文件时间截止前,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7.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时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文件澄清异议区域,将异议函上传系统(纸质异议函原件须邮寄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异议将不予处理,异议有效期时限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书面材料的时间为准)。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结算中心803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华小姐】联系电话:020-【86133687】7.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联 系 人:胡女士联系电话:020-861277077.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阶段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资格预审阶段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采购文件发布阶段(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评审结果公示阶段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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