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单身教师公寓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已由教育部发展规划司以教发司【2020】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
2.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6053.1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6364.03㎡,地下建筑面积约9689.10㎡,地下二层,地上十七层,建筑高度53.35米,剪力墙结构;
2.3 项目投资总额:21978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2400000元);
2.4 计划工期:810日历天(以本项目招标文件内的监理服务期限为准);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单身教师公寓项目监理(二次招标);标段编号:E6100013501v3jevcld8001;标段类型:监理;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单身教师公寓项目监理(二次招标):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工程监理;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单身教师公寓项目监理(二次招标):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类资质甲级】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可同时担任不超过两个(含两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出具建设单位同意意见书;
3.2 标段名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单身教师公寓项目监理(二次招标):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5 申请人基本信息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
3.6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2年6月29日00时00分至2022年7月13日09时30分。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2022年6月29日00时00分起至2022年7月13日09时3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6.2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请于2022年6月29日00时00分起至2022年7月13日09时30分前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3日09时30分,申请人须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仅限网上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本网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网站站》 等媒介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具体内容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发布内容为准。
9.其他
9.1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之前,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按照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要求进行更换网上已报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但在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之后(投标期间),申请人不得更换填报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包括所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填报的项目组全部拟派人员)。
9.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若因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全部承担。
9.3本项目需使用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7.8.2007.2510)编制电子资审申请文件,电子资审申请文件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逾期或未能按照相关要求成功上传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0.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开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2号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招商银行大厦19层 |
| 联系人: | 贾老师 | 联系人: | 刘昆 |
| 电话: | 029-81891882 | 电话: | 15829336226 |
| 邮编: | | 邮编: | 710000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 |
| 账号: | | 账号: | 129905724510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