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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2年G234线湘潭段水泥路面大修工程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湖南省2022年G234线湘潭段水泥路面大修工程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6-29
详细内容:
公告:2022-06-28 20:30:00


2022年G234线湘潭段水泥路面大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TGHZB[2022]007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G234线湘潭段水泥路面大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一批普通国省道养护资金计划的通知》湘交函〔2022〕184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湘潭市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关于2022年G234线湘潭段水泥路面大修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潭交函〔2022〕15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湘潭市公路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湘潭市公路养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本次G234线湘潭段大修路段类型为二级公路。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局部除外)。本次设计路段及主要设计内容:K2230+525-K2236+000、K2237+000-K2238+561(长7.036公里)对旧水泥路面共振碎石化后,采用ATB密集配沥青碎石补强基层,加铺沥青混凝土面层。K2238+561-K2239+000、K2240+000-K2241+000(长1.439公里),对旧水泥路面病害进行修复、对路面接、裂缝进行专业防反处理后,直接加铺沥青面层。全线既有水沟全部疏浚清理、对局部损坏的进行修复。对全线桥面加铺5-8毫米厚黑色超薄防水磨耗层。完善交通安全设施等(标线、标志牌、护栏)。现该项目K2230+525-K2236+000、K2237+000-K2238+561、K2238+561-K2239+000、K2240+000-K2241+000的(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大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其类别划分、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工程类别

招标工程类别

标段号

桩号

长度

(km)

工程内容

路面工程

养护

工程

1

G234线K2230+525-K2236+000段、K2237+000-K2238+561段、K2238+561-K2239+000段、K2240+000-K2241+000段

8.475km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3个月,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须知附录1要求资质,投标人须知附录3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2021年)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2020年和2021年)评为C级的投标人投标。

3.5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style="mso-bidi-font-weight: norma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mso-bidi-font-weight: normal;">)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 2022年6月28日起,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购买时间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2年7月20日9时00分(北 京 时 间 )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电子交易平台( (

4.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4.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7月2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电子交易平台(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5.2 请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投标解密采取现场解密的方式,请投标人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锁,否则将无法完成标书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未按照5.2、5.3条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为无效投标。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6.2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

6.3 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 栏目内(网址:

6.4采用担保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 栏目内(网址:

6.5采用银行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 栏目内(网址:

6.6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

6.7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湘潭市交通运输局网上发布。

9.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附件3:项目概况

附件4:随机分配标段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 人:湘潭市公路养护中心;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建设北路260号;

联系 人:女士;

电话:0731-58218315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乐塘路1号5楼招标公司

联 系 人:朱灿、邓超

电 话:0731-58252957

传 真:0731-58234630

邮 箱:63487673@

监督部门:湘潭市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48

话:0731-55558121

11.温馨

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1.1 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11.2 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11.3 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11.4 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1: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综合一类乙级及以上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须是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下达2016年养护资质从业单位资质许可的通知》(湘交函〔2017〕51号)、《关于公布湖南省2017年度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湘交函〔2018〕88号)、《关于公布湖南省2018年度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湘交函〔2018〕443号)、《关于公布湖南省2020年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湘交函〔2021〕29号)的养护资质许可名录表中的企业、《关于湖南省公路养护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交函〔2021〕772号)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注: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 项的要求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1、投标人近三年的平均营业额不少于3000万元,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不超70%。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财务状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最近一年指2021年或2020年,如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则提供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类型二:适用于其他公路





类别

业绩要求

路面工程施工

投标人近五年内(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回溯60个月,下同) 独立完成过个主线长度≥11.87km的二级及以上等级路面大修加铺沥青砼路面的施工业绩。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业绩计算日期以项目交工验收之日为截止日。

3、不接受分包和联合体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1.4.3款和1.4.4款的情形且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2)有拖欠民工工资情形的;(提供投标截止日之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承诺,格式自拟)

(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提供投标截止日之前无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的承诺,格式自拟)

(4)被湘潭市及其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本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6)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2021年)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2020年和2021年)评为C级的投标人投标。

注: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人

(1)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五年内(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回溯60个月)曾担任过主线长度≥11.87km的二级及以上等级路面大修加铺沥青砼路面的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职务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职务。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人

(1)公路工程或桥梁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近五年内(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回溯60个月)曾担任过主线长度≥11.87km的二级及以上等级路面大修加铺沥青砼路面的施工业绩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总工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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