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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药科楼C2栋1-2层动物实验中心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2-06-24 18:27:37
广州中医药大学药科楼C2栋1-2层动物实验中心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中医药大学药科楼C2栋1-2层动物实验中心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2205-440113-04-01-162584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州中医药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药科楼C2栋
2.1.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装修改造面积4226㎡,具体位置详见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是在保留药科楼C2栋主体结构的基础上,对现有药科楼C2栋一、二层共二层进行提升改造成动物实验中心,涉及工作面多,改造工作专业特殊,技术要求复杂。主要包括:屏障环境动物实验室(含行为学、药理药效实验室、教学动物生产、转基因动物活体保种等),普通环境动物实验室,配套实验室,生物净化室,动物实验教学室,办公用房,仓库,取材室,净化机房,配电机房及其他辅助用房。改造内容包括了含装修改造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给排水、暖通净化工程、消防工程等安装工程、升降梯等附属配套工程、设备采购等。
2.1.3 计划工期:本项目暂定总工期1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自发出本项目双方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之日起计;施工工期130日历天,自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计。(注:设计阶段包含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审查时间等;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时间)。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负责本项目的现状摸查、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部分:
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有专业的设计工作,包含: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项目概算)、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配合开展前期方案审查、配合造价咨询单位概(预)算审核、配合施工图审查及备案系统联审(含节能)、施工期间现场技术指导与监督工作、施工期间设计变更及现场服务;配合工程验收和竣工图编制和签审(技术审核及加盖技术审核章)。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编制方案设计及深化方案设计。
2)负责编制初步设计(含编制项目概算),配合初步设计审查及概算审核。
3)负责本项目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室内装修设计、弱电智能化、空调暖通净化、电气、给排水、局部消防工程、与设备安装配套衔接工程等相关专业设计,包括本楼给排水、强弱电的衔接设计工作。
4)配合发包人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报批、施工图报建、竣工图备案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
5)负责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6)配合项目竣工图编制、签审工作。
7)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
8)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设计范围内各项专家设计评审,并承担设计评审所需相关费用(不含施工图审查费用)。
9)本工程严格实行限额设计(设计限额为最高投标限价)。
其中设计的范围及设计要求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施工部分:
施工内容包括: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包综合单价、包项目措施费等,包括但不限于:
1)建筑工程:结构加固,门窗工程,墙体工程,节能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楼地面工程及室外污水池、升降梯基础工程等。
2)安装工程:电气工程(包括临时配电、柴油发电机组、照明工程等)、给排水工程(包括临时用水)、消防工程、弱电工程(含智能化安防监控、门禁系统)、空调通风和空气净化工程等。
3)负责柴油发电机、装配式多效氙光传递舱、多功能除臭设备、脉动真空灭菌器等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4)办理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直至领取施工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缴交劳动保证金手续(若有)、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施工许可手续等,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5)组织竣工验收及办理备案手续,包括环保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编制竣工图、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办理移交《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等,直至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6)负责施工管理配合服务,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7)负责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8)负责做好迎检、观摩、现场会、开工、封顶、竣工等仪式的筹备工作。
(3)设备采购部分:
主要有柴油发电机组、装配式多效氙光传递舱、多功能除臭设备、脉动真空灭菌器(实验动物专用型)。
2.3质量要求
2.3.1设计施工总体要求:需保证按照本工程的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管理要求等进行设计、施工。相关技术要求需符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屏障环境及普通环境必须通过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的环境检测。
2.3.2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的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3.3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按有关国家和省市有关规范及现行行业标准验收合格。
2.3.4其他要求:
1)工程设计必须按通过专家评审的设计方案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程设计的范围、标准、规格、限额均不得超过设计方案的要求。
2)工程施工部分: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工程量按实计算。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指经造价咨询单位工程预算审核报告中对应价格且按中标下浮率和合同约定的下浮率下浮后包干。项目措施费调减的特殊情况:工程实施内容减少,按分部分项工程费计算减少超过10%的,超过部分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比例调减措施项目费。
3)承包方式:设计、施工、部分设备总承包。包设计(含深化设计)、包工程施工、包设备采购、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通过、包保修、包工程概、预算编制、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和资料整理归档、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包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包控制投资、包报批报建报验等。
2.4前期服务机构说明
2.4.1前期服务机构: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2.4.2不接受前期服务机构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3.2.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2.2工程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如下①、②、③项资质:
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③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注:①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单位允许同时承担设计和施工任务。
②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若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方有3家单位,3家均需满足)
3.4拟派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3.4.1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负责人)(1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承接安装工程的施工方提供):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4.2设计负责人(1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单位为本企业;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4.3技术负责人(1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承接安装工程的施工方提供):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或建筑工程专业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4.4专职安全员(1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承接安装工程的施工方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除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负责人外,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4人均不能互相重复兼任。
3.5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4家单位(1家设计单位、3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安装工程施工任务的一方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即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5.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5.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①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安装工程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其中承接安装工程的施工方单位提供)。
②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6 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6.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6.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
3.6.4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3.6.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信用档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信用档案)。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4009.html)。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若有香港人士担任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的,其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2年6月24日 00 时 00 分至2022年7月18日10时00分。
注:(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具体日程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为发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3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1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
注: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时间:2022年7月18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第1开标室(1F)。电子光盘(或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3开标时间: 2022年7月18日10时00分。
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5.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7. 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广州中医药大学
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56970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
(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丘工 联系电话:020-83172166-832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3)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4892221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景观大道7号2楼211室
(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中医药大学
异议受理电话:020-39356970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
8.特别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9.其他
9.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响应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9.3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登记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9.4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招标文件关于定标文件的要求除外)
9.5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施工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10.投标限价
10.1采购项目最高投标总限价为:2881.83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 89.57 万元,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2792.26万元【其中建筑装饰装修工程:634.62万元,安装工程:1456.40万元,消防工程:50.72万元,设备费:479.00万元,工程暂列金额按工程建设需要单列171.52万元(如项目发生由发包人原因产生工程变更时按实计取)】。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或设计费或施工费超过上述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10.2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本工程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有权审核部门审批的概算金额。工程变更须经监理和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招标人有权在限额范围内,根据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承包工程量进行适当调整或取消,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10.3设计投标经济补偿:不补偿。
招标人:广州中医药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22年6月24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我方就参加广州中医药大学药科楼C2栋1-2层动物实验中心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我方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6)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8)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4)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15)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我方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我方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方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方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我方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的联合体各方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我方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我方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我方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我方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我方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联合体各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联合体各方)
施工负责人(兼项目负责人)签字:( )
技术负责人签字:( )
设计负责人签字: ( )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联合体各方)
注: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并由联合体主办方和成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分别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由联合体主办方的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设计负责人签字”由联合体设计方的设计负责人签字。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仅供参考)
(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广州中医药大学药科楼C2栋1-2层动物实验中心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主办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4、联合体各方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主办方即承担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方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机电安装工程任务的施工,还对本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全面统筹协调责任,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承担装修工程任务/消防工程任务的施工方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装修工程任务/消防工程任务的施工,具体按合同要求。(如有2个施工单位的,按装修工程任务、消防工程任务的分工填写)
③(设计方单位名称)要负责本工程的全部设计、设计优化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如有):上述 (单位名称)为小微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不低于 %的工作内容。我方确认,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希望享受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时选用)。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如有)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三(如有)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独立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2.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或联合体投标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
202206241648448325408607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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