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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康县长坝镇镇区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资格预审通知
公告名称:
甘肃省康县长坝镇镇区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资格预审通知
所属地区: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2-06-20
详细内容:
康县长坝镇镇区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县长坝镇镇区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已由 康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康发改发〔2022〕1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政府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 新建总建筑面积4215.03㎡的一层框架结构地下停车场一处,其中:地下停车场面积4215.03㎡,层高4.2m,停车数量95辆,车库类型为Ⅲ类;停车库地上广场铺装面积4215.03㎡.具体建设内容包括:

(一)地下停车场土建部分: 1.建筑工程4215.03㎡;2.室内给排水工程(含消防工程)4215.03 ㎡;3.电气工程4215.03㎡;4.通风工程(含排烟工程)4215.03 ㎡;5.车库管理系统1套;6.7kw充电桩20个;7.120kw充电桩15个

(二)地上广场铺装部分: 1.花架15m(长15m*宽4m); 2.树池14个;3.树池种植面防23.66 ㎡;4.座椅28套;5.宣传墙14m;6.仿木桌凳2套;7.儿童沙坑1个;8.儿童戏水场1座;9.乔木种植31株;10.乔木种植面防水138.06㎡;11.健身器材4组及其他;12.道牙石121.8m;13.花岗岩造型铺装602.83㎡;14.鹅卵石铺装45.69㎡;15.广场硬化254.04㎡;16.大理石铺3782.28㎡;17.汉白玉栏杆127.6m;18.文化墙76.3m;19.浆砌石挡土墙2017.16m³。

2.2 工程地点:康县长坝镇镇区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具体以经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资金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政府自筹资金。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6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 年 08 月01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 年 07月27日

2.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有在建项目,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 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5 申请人提供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中锁定的。

3.6 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网站中查询。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时间: 2022年06月20日上午 08:30 时——2022 年06月24日下午 17:30 时 (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5.1.1 拟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在获取期限内,凭 CA 证书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5.1.2 请申请人详细阅读资格预审公告和文件内容,并随时关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的相关变更及澄清公告,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5.1.3 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中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即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并自行下载,并扫描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备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注:该信息表中填报的人员必须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投标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填报的人员一致)注:《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必须填报建造师 1 人、技术质量负责人 1 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建筑工程)、质量员 1 人(建筑工程)、安全员 1 人、材料员 1 人、造价员 1 人。

5.1.4 申请人需变更网上信息填报表中委托人的,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向陇南市建筑业服务总站以书面形式办理委托人变更,并扫描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申请人需变更《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人员的,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智慧

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中申请办理。

5.1.5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后,资格预审未通过的申请人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中申请退回项目机构管理人员(投标退回申请),申请退回时不需另行出具申请函,只需将公示页面截图上传至“申请函扫描件”处即可。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2、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申请人须通过投标人工具箱“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加密/上传”功能对已完成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 注: 因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的形式,申请人无法提交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特说明如下:要求所有申请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申请人须将此承诺书(加盖电子印章)添加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资料》中,并将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陇南市康县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第三安置区

9.监督部门:

陇南市建筑业服务总站联系电话:0939-8560236

市公管办联系电话:0939-8218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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