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预付合同价的10%,施工招标结束后,付至勘察设计结算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按勘察设计费结算价付清尾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市政甲级]或者([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道路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以此资格要求为准)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甲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者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若为联合体,必须是设计单位人员)。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投标人为拟派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1 年8 月-2021 年10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道路工程设计的业绩;
有效期自2016年 1月 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规模以合同为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上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 3.7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11月 12日8 时 30分至 2021年 11月 16日17 时 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 11月 22日10 时 0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李瑛
电 话:0523-87601023
代理机构:泰州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李亮
电 话:1395117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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