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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城投集团黄河花园、兴康花园部分门面房
租赁权拍卖公告
编号:shcqjy[2021] 第104号
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受泗洪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经泗洪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现对现对下列标的租赁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
一、标的概况
| 标的
| 标的位置
| 参考面积(㎡)
| 起拍价(万元/年)
| 增价幅度(元)
| 竞价
保证金(元)
| 租 期(年)
| 备注
|
| 房屋租金 (万元/年)
| 装修补偿款(万元)
| 合计
(万元)
|
| 1
| 黄河花园24#2406一至二层
| 228.7
| 2.25
| 0
| 2.25
| 500
| 10000
| 3
| 毛坯房,现为服装加工
|
| 2
| 兴康花园2#2-01/2-02一至二层
| 606.32
| 7.02
| 4.68
| 11.23
| 500
| 10000
| 5
| 现为培训机构
|
二、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2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2.3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不诚信人名单;
三、竞买报名
3.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8日17:30;
3.2报名方式: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登陆》进行注册登记并报名,或用CA电子锁登陆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拍卖公告附件《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
注意:非自然人需用CA电子锁登陆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3.3申请报名的,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
以自然人申请报名的,需要提供::①本人身份证;②竞买承诺书;③本人银行卡(备注好开户行);④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
以企业法人申请报名的,需要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人代表证书或授权委托书;③法人代表或授权转让方身份证;④竞买承诺书;⑤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
3.4报名步骤:缴纳竞买保证金、登陆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意:竞买保证金未到账,或须上传至投标报名系统的材料未全部上传的或审核不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买资格。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4.1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
11 月 18 日17:00时,竞买人须通过转账(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竞买保证金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自然人须从本人账户)转入至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以现金方式缴纳及从其他账户缴纳的一律无效;
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7066 7120 3112 0145
0000 02
开户行:江苏泗洪东吴村镇银行青阳路支行(苏州银行)
注意: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竞买人提前办理
4.2竞买保证金退付:成交人按报名时方式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将成交合同及成交价款交费凭证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平台进行保证金退付申请,经审核后退付;未成交人的保证金于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付;
4.3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取消成交资格、记不良行为一次并报信用管理部门列入征信系统:
4.3.1竞买人无故不参加竞买活动且事前未书面告知转让方或拍卖机构的;
4.3.2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3.3竞买人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3.4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3.5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干扰、阻挠他人竞买的;
4.3.6竞买人成交后存在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交清相关款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4.3.7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拍卖活动正常进行的;
4.3.8竞买人以捏造的事实或无事实依据无故提出质疑、投诉的;
4.3.9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4.3.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该竞买人还需另行赔偿损失。
五、竞价时间
| 标的号
| 竞价开始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时间
|
| 1
| 2021年 11月19日 10:00
| 20分钟
| 120秒
|
本次拍卖采用网上竞价形式,请竞买人认真阅读拍卖公告附件《竞买人须知》、《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提前登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规则竞价。
六、成交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买受人应于成交公示结束3日内缴清第一年租金及成交价2.5%的拍卖佣金,并与转让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视为悔拍,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7.1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转让方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相关情况并认可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
7.2 本次拍卖标的租金的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下一年租金应于上一年度租期满前30日内向转让方一次性缴清,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重新组织拍租。
7.4转让方提供水表、电表及户号,在标的交付后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由买受人自行缴纳,如因逾期缴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5买受人要服从转让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经营业态以转让方规定为准。
7.6租赁期内,买受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和房屋渗漏等维修费用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转让方不再承担任何维修等其他一切费用。
7.7标的交付后,买受人可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如需改变须经转让方书面同意,租赁合同到期后,该房屋装修、装潢的全部产权属转让方所有;
7.8租赁期内,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或相关政府管理部门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以天计算,多退少补;
7.9租赁期内,买受人应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因使用不当给转让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
7.10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终止时,将租赁房屋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终止后3日内移交转让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如买受人拒不让房,则转让方有权采取包括撬门、砸锁等措施,强行收回房屋(室内如有遗留物品,则视为买受人的丢弃物,任由转让方处置),因此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
7.11房屋以现状出租,在竞拍成交后,转让方不再增加、承担任何维修费用;
7.12如原承租人成功竞租,本次承租期满后,与房屋不可分割的装饰、装修及不可移动的资产等属泗洪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如非原承租人成功竞租,现承租人必须一次性支付给原承租人标的二4.21万元装修补偿款(如本次竞标流标或无人竞拍,原承租人投入到本次拍卖标的物中的固定资产自动归城投集团所有,且不得提出异议)。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所有投入的房屋装修等资产属泗洪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7.13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条款方式明确。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转让方:泗洪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尤强
联系电话:18000132990
地址:泗洪县淮河东路18号教育广场1号楼(801室)
拍卖机构: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寅
联系电话:18262939417
地址:泗洪县金港湾12号楼1-2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