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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洪泽湖公路盱眙段(官滩-盱城)工程
HHZH-XY-KS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洪泽湖公路盱眙段(官滩-盱城)工程已由盱眙县交通运输局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盱眙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国有投资,招标人为盱眙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环洪泽湖公路盱眙段(官滩-盱城)工程,路线总长约34.0km(需要进行设计的27.9km),具体为:已经建成6.1km(直接利用),黑色化改造4.6km,拓宽改造19.1km,新建4.2km,拟采用县道三级公路标准,采用双向两车道,路面宽7.0m,沥青混凝土路面,拟增补为县道编号。慢行道考虑设置13.8km,2.0米宽。道路建安费约13450万,慢行道建安费2070万。
2.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HHZH-XY-KS标段。招标内容为本项目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排水工程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含估算编制)、工程勘察(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防洪影响评价、后续服务等,其中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施工配合及交/竣工验收配合。
2.3服务周期安排:
(1)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相关文件供招标人初审,根据初审意见,5天内修改完善后报上级单位审查。
(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上级单位审查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并提交招标人审批,根据初审意见,5天内修改完善后报上级单位审查。
(3)初步设计通过上级单位审查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招标人审批,根据初审意见,5天内修改完善后报上级单位审查。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现场配合人数不少于1人。
(5)根据发包人项目施工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企业条件
(1)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两个专业及以上)乙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
3.1.2企业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要求:
2016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单条里程不少于15km的三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改扩建勘察设计任务。
3.1.3信誉要求(以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2)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联合体进行投标的,以联合体中信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为准),投标人信用等级现阶段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投标人在其它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3)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
3.1.4主要人员(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项目负责人:
(1)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2016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担任过1个单条里程不少于15km的三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改扩建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需为投标人自有人员,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1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6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交通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交通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江苏省交通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江苏省公共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述系统中未载明的不予认定。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100(其中200元为平台服务费)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盱眙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彭一鸣
电话:15250853380
邮编:211700
地址:盱眙县十里营大道山水商务大厦19楼
招标代理: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波
电话:15161798999
电子邮箱:113875776@qq.com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宏元国际7栋1408
9.其他
9.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实行资格后审。
9.2本次招标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9.3 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的数据在编制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9.4 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自行至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文件下载”查阅。联合体牵头人应在网上预约完成后将联合体成员的组成情况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9.5 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12:00-2021年12月2日14:30,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14:30。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16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文件公开开标。
9.6本项目招标人名称为盱眙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使用盱眙县交通运输局的账号发布的招标公告。
9.7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021年 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