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水利工程招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2.山海关区水泉市场特许经营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2.山海关区水泉市场特许经营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1-11-12
详细内容:
山海关区水泉市场特许经营项目,M130100020551168500342a,



山海关区水泉市场特许经营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海关区水泉市场特许经营项目已由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发展改革局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国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国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山海关区水泉市场特许经营项目
2.2招标范围: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无违法经营记录。

(2)有相应数量的技术、财务、管理人员。

(3)有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和保证提供持续、稳定、方便、及时、安全、优质、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能力。

(4)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商业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或银行出具的授信证明或借款意向函,三项合计不低于本项目特许经营权转让费。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12 09:00至2021-11-1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2-0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国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 地址: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科遥感产业园一号楼三楼
邮编:

066000

邮编: 066006
联系人:

王浩宇

联系人: 尹瑞乔、王义文
电话:

0335-5136456

电话: 18713511613
传真:



传真: 0335-369219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hongyuandaili@163.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招标大模型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水利工程招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