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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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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区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行政区域
平潭综合实验区
公告时间
2021年11月09日 09:30
评审专家名单
详见公告正文
总中标金额
¥234.6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思明
项目联系电话
18686681333
采购单位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北厝镇天山北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686681333
代理机构名称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328245612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区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90]xmth[GK]2021001-1)
一、项目编号:[350190]xmth[GK]2021001
二、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区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90]xmth[GK]2021001-1 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平潭润丰园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平潭县芦洋乡芦北村三队(仅作为联络地址)
2346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90]xmth[GK]2021001-1 包1
平潭润丰园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元)
1-1
A150199
其他农副食品
其他农副食品
平潭润丰园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详见本单位投标文件
1
批
2346000
2346000.0000
五、评标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刘思明 (包1)
评审专家:
陈善杰,杨希,郑平,吴秀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其他: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按照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费用,如下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 (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90]xmth[GK]2021001-1 包1 :29806元
收取对象: 平潭润丰园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北厝镇天山北路1号
联系方式:18686681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
联系方式:13328245612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卢俊杰
电话:1332824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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