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农产品物流中心项目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兴农产品物流中心项目一期项目已由东兴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103-450681-04-05-55435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北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东兴市西北角白鹤岭水库西侧、北仑河东岸,与越南芒街隔河相望
建设规模:东兴农产品物流中心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9栋建筑单体,总建筑面积:44785.78㎡;其中:①C1号冷库、仓库:两层建筑,建筑面积10240㎡,建筑总高度17.45m。②C2号仓库:两层建筑,建筑面积10240㎡,建筑总高度17.35m。③C3号接驳钢棚:单层建筑,建筑面积2240㎡,建筑总高度10.15m,最大跨度32m。④C4号接驳钢棚:单层建筑,建筑面积2240㎡,建筑总高度10.15m,最大跨度32m。⑤C5号配套用房:三层建筑,建筑面积2640.04㎡,建筑总高度13.05m。⑥C6号配套用房:三层建筑,建筑面积2640.04㎡,建筑总高度13.05m。⑦D1号厂房、仓库:两层建筑,建筑面积10944㎡,建筑总高度17.85m。⑧D2号接驳钢棚:单层建筑,建筑面积2240㎡,建筑总高度10.15m,最大跨度32m。⑨D3号配电用房:三层建筑,建筑面积1361.70㎡,建筑总高度13.05m。
合同估算价:约9059.2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8612.50万元,设备购置费:244.50万元,设计费:202.2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 □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390 天(日历天);(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60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 年12 月至2023年1 月。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室外总平工程等,及设计内容所涉及的采购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库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库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单个合同造价8000万元(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本单位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fcgggzy.cn)→ 投标单位登录(新)或直接登录:http://gx.fcgggzy.cn:10024/TPBidder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日9时30 分,地点为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及专职安全员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网站(http://www.{wz_now)、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防城港市工程招标造价信息网(http://www.fcgzbzj.cn)、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fcgggzy.cn)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东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电话:0770—7685608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北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合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兴市河洲路199号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3号
邮 编: 538100邮 编:530029
联 系 人:叶工联 系 人:曾工
电 话:0770-6291366 电 话:0771-3910123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gxhsgczxyxgs@163.com
2021年11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