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水利工程招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中国石化山东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三期工程环境工程检测监测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石化山东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三期工程环境工程检测监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山东
发布时间:
2021-01-12
详细内容:
山东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三期工程环境工程检测监测招标公告





山东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三期工程环境工程检测监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山东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三期工程项目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山东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三期工程核准的批复》(鲁发改政务[2020]18号)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青岛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胜利分部。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0%和企业自筹30%。山东液化天然气(LNG)三期工程项目环境工程检测监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山东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三期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



2.3建设规模:新建一座靠泊26.6万立方米LNG船舶的专用泊位,1座27万立方米LNG储罐及配套附属设施,新增LNG年接卸能力400万吨,全站LNG年接卸能力达到1100万吨(最大物理能力为1400万吨/年)。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LNG码头、27万立方米LNG储罐、码头接卸设施、工艺处理设施、天然气计量及外输设施、LNG汽车装车设施、工艺及热力管网、公用工程、辅助生产设施等。



2.4建设投资:总投资312813万元,本标段合同估算金额200万元 (含税)。



2.5计划工期:约1100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三期工程(即接收站工程、储罐工程和码头工程)的环境监理和监测工作,编制环境监理报告和监测报告,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环境监理监测相关资料。协助招标人完善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体系,配合资料和档案的数字化交付工作。负责编制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协助招标人完成备案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配合招标人开展环保三同时工作,包括落实项目环保措施、协助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保验收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独立法人;



(2)持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资质认证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



(3)2015年以来,有合同额100万及以上LNG接收站工程或石油化工项目环境监理和环境监测项目业绩;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监理(监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1)环境保护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核发的全国环境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或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或省级环境产业协会)核发的环境监理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2015年以来有LNG接收站工程或石油化工项目环境监理项目环境保护总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工程实施阶段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2)环境监理技术人员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核发的全国环境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或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或省级环境产业协会)核发的环境监理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2015年以来有LNG接收站工程或石油化工项目环境监理项目个人执业业绩,工程实施阶段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3)环境监测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环境监测分析师证书或中国工业环保促进会颁发的全国环境监测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2015年以来有LNG接收站工程或石油化工项目环境监测项目环境监测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投标人拟派的项目部人员不少于4人,并制定人员进场计划。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1年1月14日8时30分至2021年1月19日8时3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1月19日8时30分。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不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2月3日 08:30。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2月3日 08:30。



7.2开标地点(适用于现场开标):远程线上开标。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远程线上开标。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青岛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双珠路197号卓越金融广场1号楼;



邮编:266400;



联系人:梁海雅;



电话:0532-58925189;



传真:/;



电子邮箱:yujw.trqi@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胜利分部;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济南路169号地面工程建设监督中心(原职工大学院内东北方向);



邮编:257000;



联系人:张迪;



电话:0546-8767125;



传真:/;



电子邮箱:zhangdi629.slyt@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胜利分部



2021年1月14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37230号
招标历史
历史中标
福建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滨江路(号路~南环路)新建道路工程电子类交通设施工程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河南新乡县小冀镇镇区部分路段污水管网设计项目单一来源成交结果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海南建盛投资项目管理“市局更换台机房精密空调项目”的合同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多院区一体化基础信息平台灾备项目结果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上海市黄浦区环境监察支队服装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河南年月份龙王庄防爆挖掘机配件等物资询价采购二次询单结果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双溪口村蝴蝶山安置小区绿化景观工程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河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消防总队后勤部北戴河疗养所新建洗衣用房工程施工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河北省迎宾路汽车东站人行过街天桥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安徽省2016年度第二批创城零星工程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水利工程招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