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汽车摩托车发动机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项目设计(第二次)
招标人答疑及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重庆汽车摩托车发动机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项目设计(第二次)”招标文件的质疑做出如下答疑及补遗: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1 本项目为复杂的发动机检测中心项目,需要相关内燃机工艺技术人员配合设计,且在标书中明确要求有发动机检测工艺流程设计,故是否应增加:内燃机或发动机工艺专业设计人员,并对其职称提出要求。或在商务评分标准的人员构成中作为加分项对此提出要求。
答:招标文件设置的人员已经按照项目需求充分考虑,本条不调整,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投标人可以在满足招标文件条件的基础上提供更优的方案及配备更优质的设计人员。
2 标书2.2.3(2)业绩中要求温度控制精度在 20±1℃的试验室(或实验室)业绩。由于对于温度控制的实验室来说,最重要的控制因素为温度波动,且实验室一般在设计上作为生产厂房中某个房间进行设计而很少有某个项目单独作为实验室进行设计,该条是否可改为:温度控制精度在 (20-25)±(0.5-2)℃的试验室(或实验室)、生产厂房等业绩.
答:此条已做修改,具体详见补遗部分。
二、补遗部分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3(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一、业绩第2点更改为:
2、在满足资格要求基础上,每有1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施工图审查意见书或施工图批复签发时间为准),温度控制精度在(20-25)±(0.5-2)℃的试验室或实验室或生产厂房业绩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工程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施工图审查意见书或施工图批复等能证明其施工图设计文件已通过相关部门审查的资料复印件或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业绩项目的温湿度检测报告的复印件,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注:本次答疑及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答疑及补遗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月12日
招标澄清文件正文.pdf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50000120201228001030101]重庆汽车摩托车发动机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项目设计(第二次).CQ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