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1-12,公告主要内容为:宜宾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四川高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宜宾-高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中标商:四川中衡科创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15252020000989,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 一、项目编号 |
| 5115252020000989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四川高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中衡科创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物联三路588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2660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名称:四川高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编制服务。服务范围:高县经济开发区。服务要求:1.指导产业开发区的发展规模和产业结构布局,规范园区相关安全设施的配置和管理。2.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园区已建企业间安全相关性、园区公用工程设施和物流运输安全风险评估。开展园区拟建项目、产业规划与已建企业间安全相关性、园区公用工程设施和物流运输安全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应包含多米诺效应分析、社会风险和个人风险可接受程度计算、安全容量判定等内容。3.对开发区在安全监管运行、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升级改造、产业发展、规划建设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根据风险评价情况指导完善相关安全设施,提出消除园区建设危险、有害因素的安全对策措施和方案,对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实现风险控制和管理。对于园区安全管理水平、应急救援协作能力进行整体评估并提出相关安全对策措施。4.对开发区整体安全得出综合评价结论。结论应简要概括评价结果,明确化工园区事故多米诺效应可能性、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合规性、安全风险总量是否突破安全风险容量以及化工园区整体安全风险等级、社会风险和个人风险可接受程度等关键性指标,作出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政策性文件的符合性结论。若依据园区现状得到“不符合安全要求”或“风险不可接受”的结论,安全评价机构应提出补充对策措施,重新进行安全分析与评价,并给出采纳补充对策措施后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或风险是否可接受的结论,补充对策措施应在评价结论中明确列出。5.评估内容及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结合四川高县经济开发区安全现状,提出合理、翔实、可操作性的安全评价及措施。6.评估成果呈现: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报告要翔实、准确、精炼,通过专家组评审,按专家组意见修改,专家组签字确认后,向委托单位报送印制的备案正式版8份和电子文档。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90个日历天按照要求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内容。服务标准:1.项目需求分析应包含①项目基本情况、②项目内容及问题识别、③分析与综合、④制定项目流程、规则标准、⑤时间控制及质量控制等内容。2.实施方案应包含①项目人员配置及分工、必要的设备配置、项目操作流程②执行标准、验收考核、项目执行进度安排③关键点的控制、质量保障措施、应急预案、后续服务等内容。3.项目管理应包含①日常管理及本项目管理制度和监督考核办法、②内部控制管理、③风险控制等内容。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李龙(评审小组组长)、聂学芳、陈凌云(采购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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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4500元(人民币)。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450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0万元,备案号:2020-401。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高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5418361。四、本项目采购公告2020年12月29日;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五、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六、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地点:宜宾市翠屏区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联系人:邓艳丽,联系电话:0831-2200151。七、 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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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高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地址: | 宜宾市高县月江镇福旺路6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788347665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宜宾市叙州区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胡强;联系电话:0831-2339389、220015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强 |
| 电话: | 0831-2339389、2200151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