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人民政府高丽营镇2021年美丽乡村绿化美化长效养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年12月01日 15:52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高丽营镇2021年美丽乡村绿化美化长效养护项目品目服务/农林牧副渔服务/林业服务/林木抚育管理服务采购单位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人民政府行政区域顺义区公告时间2020年12月01日 15:5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2月01日至2020年12月07日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5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仓上街8号北京天成广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2日 09:00开标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仓上街8号三层会议室预算金额¥41.825556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高工项目联系电话010-89441916采购单位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岩 010-69495728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天成广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仓上街8号四层406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高工 010-89441916
项目概况 高丽营镇2021年美丽乡村绿化美化长效养护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顺义区仓上街8号北京天成广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GY2020-001 项目名称:高丽营镇2021年美丽乡村绿化美化长效养护项目 预算金额:41.82555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项目名称:高丽营镇2021年美丽乡村绿化美化长效养护项目采购内容:选定供应商协助采购人完成对高丽营镇内104563.89平方米村庄绿色景观进行为期1年的园林养护工作。采购用途:为了进一步搞好高丽营镇村庄绿化美化长效养护工作,确保花草树木生长优良,使村庄绿色景观愈加整洁、美观、舒服。简要技术要求: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及相关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施工、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8、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1日 至 2020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仓上街8号北京天成广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经办人需携带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项目报名则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仅限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5、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仅限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或税务局出具免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仓上街8号三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公告:本次招标公告在网上发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8)《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 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 联系方式:王岩 010-694957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天成广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仓上街8号四层406 联系方式:高工 010-89441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 话: 010-8944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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