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物资沧州有限公司新疆区域集中储备、石油专用管业务 (塔里木油田除外)现场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物资沧州有限公司新疆区域集中储备、石油专用管业务
(塔里木油田除外)现场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Y20-CZ02-FW061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了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物资沧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为满足在新疆地区(除塔里木地区以外)业务的需要,做好疆内石油企业物资生产保供服务,提升物资售后服务质量。招标人根据经营业务发展需要,现委托第三方对招标人承揽的新疆地区(除塔里木地区以外)石油企业钢材代理业务提供现场服务工作。
2.2 招标范围:
承担招标人在新疆区域(除塔里木油田以外)钢材业务现场服务工作和内勤辅助性工作。
2.3 工作内容:
钢材现场服务工作:
1)新疆油田、吐哈油田、乌石化、独山子石化、克拉玛依石化、西部钻探、中石油新疆运输等单位需求数量、需求时间、需求缺口的整理落实工作。
2)根据各单位生产需求信息与资源厂家对接排产订货工作,并测算出合理的数量以保障用户生产,避免形成大量库存。
3)根据订货情况与资源厂家对接,根据需求单位交货动态进行催交催运工作,确保不耽误石油企业生产。
4)对接钢厂和库房,发货、信息传递与录入工作。
5)到货后的接货、产品报检、商检工作。
6)财务结算、货款清收工作。
7)资料归档、检查、整理工作。
8)视工作情况不定期常驻生产现场及上井、跟井服务工作。
9)落实招标人要求的安全管理规定等。
10)与以上工作内容相关的临时性工作。
2.4 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的项目实施地,包含但不限于克拉玛依和乌鲁木齐。
2.5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6服务标准及要求:
满足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7标段(标包)划分:
该项目不划分标段。
3.1 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问题。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的失信分值低于8分或已恢复投标资格。失信分及投标资格,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0年12月01日至 2020 年12月06日: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通知公告中“操作指南”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061项目标书费”;
③电汇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沧州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安华桥支行
帐号:9118 0078 8018 0000 0559
行号:3101 0000 0173
④自助开具电子发票流程:扫描附件中“电子普通发票二维码”,自行填写开票金额和开票信息,提交开票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电子发票会自动发送到预留手机或邮箱。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投标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扫描件、开具标书费发票信息表和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到czlk@cnpc.com.cn,招标机构收到电汇底单、开具标书费发票信息表和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并审核通过后次日在网上解锁(如在周末购买在下一周周一解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5因为此次采取电子化招投标,未领取、遗失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尽快咨询或者办理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事宜。已领取的,请咨询U-key是否过期。相关问题请咨询电子招标运维单位。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投标人注册事宜请联系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一: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
附件二:开具标书费发票信息表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标书。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于2020年12月21日10时00分前(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6.1,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系统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会导致废标。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1.5万元人民币。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开标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061项目保证金”(如果确实无法填写中文附言,可以用相应的英文填写附言)。收款单位等信息与公告4.3条款相同。
六、开标(投标截止时间)
6.1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2日上午08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不设现场开标仪式);
6.3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实时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解密过程和开标结果公示。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物资沧州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永济东路61号
联系人:田伟杰
电 话:010-58236608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刘凯
电 话:010-62065788
电子邮件:czlk@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