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20年制造中心细支包装机烟支空头缺嘴检测升级改造项目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河南省2020年制造中心细支包装机烟支空头缺嘴检测升级改造项目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0-12-01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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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制造中心细支包装机烟支空头缺嘴检测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0-12-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制造中心细支包装机烟支空头缺嘴检测升级改造项目经相关部门已批准实施,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需求
2.1 项目名称:2020年制造中心细支包装机烟支空头缺嘴检测升级改造项目。
2.2 采购内容:对5台细支包装机的空头缺嘴检测器升级为光电视觉复合型检测器,保证烟支检测精度和可靠性。
2.3供货期及施工期: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施工期为接到采购方通知后,在3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升级改造施工和设备调试工作。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2.5质保期:设备验收合格后提供至少一年免费质保服务,质保期内乙方应提供一切免费维修服务。接到故障报告后能在24小时内到达设备现场(包括到达甲方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经营活动中没有被政府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的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后附)
3.3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不存“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记录,将查询结果网页并加盖公章,查询人包含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人网查询指南:进入-信用服务-分别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分别截图。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网查询指南:进入-个人信用-个人失信信息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
3.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结果将查询结果网页并加盖公章(查询内容应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网查询指南:进入-点击-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受贿,查询人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请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请各投标人提前查询,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权信息;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的股东股权信息网页截图)。
3.6根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的通知》要求,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期限内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企业员工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企业员工未被纳入烟草行业行贿供应商“黑名单”,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法院、检察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腐败和欺诈行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获取
4.1 领取时间:2020年12月01日至2020年12月0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
4.2 领取地点: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4.3持下列资料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4.3.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3.2提供营业执照和基本户开户证明。
4.3.3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4.3.4 提供书面声明。(格式后附)。
4.3.5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权
信息;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的股东股权信息网页截图。
4.3.6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留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一套存档,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招标人对资料保留复核的权利。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 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22日下午14:30时,地点为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9号(与中州大道交叉口往西50米)广发大厦12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网站》、《》、《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河南中烟》外网、《河南中烟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内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
联 系 人:蒋先生
地 点:河南省郑州市经开区第三大街九号
联系电话:0371-85518912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0371-55021389、86688490
2020年12月01日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
我单位在此承诺:
1.我单位为符合招标公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经营活动中没有被政府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的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招标人可对所有资料进行核实。
3.与我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参与该项目投标。
4.没有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转包、分包、不串通投标。
5.我单位承诺,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均无行贿记录。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单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单位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单位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等。
如本单位虚假承诺,招标人对收取的投标保证金有权不予退还,同时本单位将向招标人的以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赔偿:
1.造成招标人重新发标的损失;
2.造成招标人被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经济损失;
3.造成招标人被其他投标人诉讼、仲裁、投诉造成的全部损失。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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