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hz-2020-08
现对2020年呼和浩特车站工业用盐、融雪剂采购进行公开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落实,询价条件已具备,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呼和浩特站2020年工业用盐、融雪剂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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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hhz-2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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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件名称
| 资格条件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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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业用盐、融雪剂采购
| 1.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报价人营业执照须涵盖工业用盐、融雪剂等经营范围,确保能在呼和浩特市及周边及时送货。
4.报价包含运输、搬运及税费。
5.报价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报价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7.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各集团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验收,或投标、或物资供应中无不良记录。
| 确定供
应商3日后
| 呼和浩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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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询价内容本次询价采购的服务名称及服务需求详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
1.交货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车站东街41号
2.交货时间:2020年11 月 25日。
3.交货时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
三、付款方式:不接受预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4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须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次付清。
四.报价要求
1.不接受电话、传真报价。
2.于2020年 12月2日16:00时在规定报价时间内,将盖有公章的报价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密封在档案袋内,送交车站办公室,采购人集体评议出供货单位,并以电话方式通知,发放成交通知单。
3.报价时须按物资询价报价单逐项填写(不得漏项),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免费负责更换及维修。
4.所有报价(含单价、总价等)必须,手写或涂改的均为无效报价(签名除外)。报价为采购人收货落地价。
5.物资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或质量无法保证,经评审将不能被采用。
六、采购规则
1.经评审的最低价成交原则。在符合本公告和询价所有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是优选注册金额高的供应商。
2.在确定供应商后,将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发布结果公示。
九.联系人
昝先生,电话:0471-2247192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车站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