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2020—2021年机械水表采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2020—2021年机械水表采购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设备采购采购清单:
包括以下规格水表的采购、系统的安装及全系统的调试、试运行。
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采购清单:
序号 | 类别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样品 |
1
| 卧式小液封水表
| DN15
| 只
| 90000
| 样品一个
|
2
| 立式小液封水表
| DN15
| 只
| 200
| 样品一个
|
3
| 卧式小液封水表
| DN20
| 只
| 1000
|
|
4
| 卧式小液封水表
| DN25
| 只
| 1000
|
|
5
| 卧式小液封水表
| DN40
| 只
| 500
|
|
6
| 水平螺翼式水表
| DN50
| 只
| 100
| 样品一个
|
7
| 水平螺翼式水表
| DN80
| 只
| 100
|
|
8
| 水平螺翼式水表
| DN100
| 只
| 100
|
|
9
| 水平螺翼式水表
| DN150
| 只
| 50
|
|
10
| 水平螺翼式水表
| DN200
| 只
| 10
|
|
| 小计
|
|
| 93060
|
|
本合同供货期限为24个月(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起算);合同签署后供货期满24个月或中标金额履约完成且经买方最终验收合格,即合同供货部分履约完成;通水投运、相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双方完整履行完所有合同义务之日,合同自动终止。
*备注:
(1)液封水表必须添加DM标准的二维码,二维码扫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表表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规格型号等,具体扫码信息按照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营业部提供的技术要求执行(营业部提供技术要求后,双方沟通并生产样品,双方确认后方可生产);第一次供货时需一次性提供二维码扫描设备3套。
(2)小液封水表整体具有防拆防盗功能或措施。水表自身应采取防拆措施,水表的测量传感器、计算器、指示装置为一整体不可分离。当用户擅自拆开水表测量传感器、计算器、指示装置任一部件后不可复原。
(3)第一次供货时,卖方免费提供200个普表玻璃及胶圈给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用于普表维修,如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再有需要,则根据所需数量免费另行提供。
(4)*水表定点检定费用依据“重庆市物价局“渝价[2004]424号”重庆市计量检定收费标准,计费并纳入投标报价。
(5)本次采购的所有户表工程材料均按照样品验收收货,没有样品的按照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条件验收收货;
(6)本次采购的所有产品综合单价均为固定包干单价,不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数量的增减、产品材质的调整、运输距离的变化、运输次数的变化、市场变动、物价波动、汇率浮动、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变动、国家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任何调价文件等而调整,上述修改、变化的风险由卖方自行承担。本次合同数量为预测数量,卖方应根据工程实际进度与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的要求进行供货,以经买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供货方应按业主要求无条件按时供货送达现场并提供服务。
(7) *数据接收存储平台硬件、管理软件集成和接口软件,数据接收存储平台硬件、软件、通讯、集成和建设等相关费用卖方自理。
2.2、样品按照表格内容要求在开标时提交。样品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地点。样品递交时间:2020年12月17日09:00-10:00(北京时间)。
2.3、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根据工程实际进度与业主的要求进行供货,以买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合同条款约定的规定。
2.4、交货地点: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指定的施工现场。
3.1、对投标人适用要求
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对投标人适用要求
货物名称 | 投标人注册资金 | 财务情况 | 认证书 | 业绩 |
水表
| ≥10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
| 生产企业2017-2019年连续三年盈利且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年(提供2017-2019年连续三年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报告,审计报告必须逐页加盖投标单位的盖章)。
|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认证(提供认证证书)
| 分别提供2016年至今签订的300万元以上的“立式小液封水表、卧式小液封水表”购销合同各至少1个,其中小液封水表金额占提供业绩合同总金额的80%及以上(提供合同、用户评价证明,且合同与用户评价须一一对应)。
|
3.2投标人须是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境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地位的水表生产企业。
3.3生产企业此次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自己工厂所制造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并不得提供投标人联营企业的产品(投标承诺书原件、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本产品商标或品牌证明文件)。
3.4投标人须根据本次采购清单及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确认其具备相关的技术手段和措施、保证产品使用寿命10年以上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3.5保证5年内不得停产同型号的投标产品。(提供承诺书原件)
3.6投标人必须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供货, 12小时内供货到达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3.7投标人需按照招标公告采购清单中的要求提供相应规格型号数量的样品,投标样品必须密封装箱,且在密封包装外贴样品一览表(格式自拟),注明提供样品的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生产厂家、品牌、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每件样品上必须分别标明样品投标人、生产厂家、品牌、名称、规格、型号等(格式自拟),开标时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由评标委员会核验。此条不作为废标的条款,但投标人应主动配合按此要求进行递交。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样品不退还,转交招标人;第二、三名中标候选人样品暂存在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到招标代理机构退还;其余投标人样品评标完后当天现场退还,如不领取,投标样品按废品处理。
3.8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6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7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样品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一楼样品区(按交易中心规定)。
5.4样品递交时间:2020年12月17日09:00-10:00(北京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南北大道696号
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023-47683911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系人:颜先生
电 话:023-67901915
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2020—2021年机械水表采购采购项目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1239048087108099003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沙坪坝支行营业部 | 0304010120010019214020168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 150101040015152-108430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路支行 | 50050100414100000213-003399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花园新村支行 | 9558853100005723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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