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2019-440306-01-01-100754004001 |
标段名称: | 松岗街道潭头石场东侧边坡综合整治工程(边坡监测)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0-12-02 18:00 |
招标部分估价: | 197.3273万元 | 计划总投资: | 16084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松岗街道潭头石场东侧边坡综合整治工程(边坡监测),监测主要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周边建(构)筑物变形监测、地表沉降、永久边坡(挡墙顶)水平位移及垂直位移监测、边坡锚杆内力监测、锚杆格构梁及混凝土挡墙监测等,测点布置见监测平面布置图。具体详见松岗街道潭头石场东侧边坡综合整治工程(边坡监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 |
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定标方法: | 抽签定标法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投标保证金: | 0 万元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概况: | 无 |
企业资质要求: | 无 |
其他资质: | 1. 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或以上资质;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测量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深圳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3、在中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将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候选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中标候选人若出现下列情形,招标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招标人在经资格审查及入围环节后进入抽签环节的其他投标人中重新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1)无法或拒绝提供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倒算)其法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2)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倒算)其法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6)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7)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8)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9)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6、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