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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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食品检验检测院(辽宁省盐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毒素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LNGQ2020-0089
商品品目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辽宁省食品检验检测院(辽宁省盐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毒素采购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食品检验检测院(辽宁省盐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毒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0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GQ2020-0089
项目名称:辽宁省食品检验检测院(辽宁省盐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毒素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15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50,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毒素
数量:1批
简要技术需求: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年11月24日至 2020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网上报名
售价: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0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96-6号启运商务大厦161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0年12月0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96-6号启运商务大厦16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八、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报名方式:供应商必须向代理机构电子邮箱(liaoningguoqi @163.com)发送邮件,邮件主题须注明 “项目名称、参与包号、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包含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下载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如联合体报名还需发送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各方的以上材料。
现场报名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如联合体领取采购文件还需携带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各方的以上材料。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食品检验检测院(辽宁省盐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长青街58号
联系方式:谷岩024-31620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96-6号启运商务大厦1606室
联系方式:刘鑫024-25856906
邮箱地址:liaoningguoqi@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陵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24906511610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鑫
电话:024-25856906
标书价格
500元
开标时间
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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