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HTXY2020100901
商品品目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招标公告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技术中心购置恒温恒湿空调项目(项目编号:HTXY20201009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技术中心购置恒温恒湿空调项目
2.招标单位: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地点:沈阳市苏家屯区南京南街1058号技术中心
4.资金自筹
5.供货及安装调试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6.招标范围:对原有两个实验室的机房精密空调设备的拆除和搬运到业主指定的地方,对原有设备水管系统及其它辅助设备的拆除,新增两套高精度恒温恒湿空调机组(含自控)的供货安装及调试、新增设备通风管道供货安装及调试、新增电控元器件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的供货及敷设、新增设备给排水的供货安装及调试等工作范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标准:验收合格。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须承诺能够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资格条件的情形;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等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8、依据《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印发烟草行业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烟办【2020】85号)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行贿行为,即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裁判书、裁定书及党政纪处分决定书)和烟草行业不良供应商“黑名单”为准,如发现相关行贿行为,该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时间以2017年10月15日起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等进行认定);
9、投标人投标期间直至后续合同履约全过程中都受《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印发烟草行业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烟办【2020】85号)文件的约束,望投标人周知。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供应商可从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峰汇广场A栋801室)购买, 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1)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裁判书、裁定书及党政纪处分决定书)。
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0年12月16日9:3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峰汇广场A栋801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五、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苏家屯区南京南街1058号技术中心
联 系 人:王继野
联系电话:024-89536906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峰汇广场A栋801室
项目联系人:马春艳
联系电话:024-31918388-319
传真:024-31918309
邮箱:261193597@qq.com
户 名: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6490188000024464(标书费)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4日
标书价格
500元
开标时间
2020-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