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皮县城区排水管道雨污分流项目(十一至十四标段)招标公告,M1300000782001604001A006969,
南皮县城区排水管道雨污分流项目(十一至十四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皮县城区排水管道雨污分流项目(十一至十四标段)已由南皮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审批招标核准【2020】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皮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皮县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南皮县城区排水管道雨污分流项目(十一至十四标段)
建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4个标段
十一标段:迎宾大街,最高限价:13338673.08元;标段编号:ZDYCCZ2020-084-11
十二标段:光明路(西环-东兴),最高限价:13562267.25元;标段编号:ZDYCCZ2020-084-12
十三标段:光明路(东兴-东环),最高限价:9842249.61元;标段编号:ZDYCCZ2020-084-13
十四标段:光明路(东环-东外环),最高限价:5887390.37元;标段编号:ZDYCCZ2020-084-14
项目规模:/
总工期为:275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1-24 08:30至2020-11-28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2-15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皮县城市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皮县 | 地址: | 沧州市北京路旭弘大厦B703 |
邮编: |
061500
| 邮编: | 061001 |
联系人: |
冯书海
| 联系人: | 黄宝来 |
电话: |
0317-8562836
| 电话: | 15632730999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