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体组织)名称
| 内蒙古欧世蒙牛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成长大道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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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李海燕
| 联系方式(电话、email)
| 13514717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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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所属行业领域
| 乳粉制造(行业代码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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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是否为独立法人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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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算和报告依据
| 《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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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查结论
对“内蒙古欧世蒙牛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受核查方”)2021年度的温室气体进行了核查。经文件评审和现场核查,沃能科技形成如下核查结论:
1. 核算方法与核算指南的符合性:
经核查,核查组确认本次核查所涉及的企业基本情况、核算边界、活动水平数据、排放因子数据符合《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
2. 排放量声明:
内蒙古欧世蒙牛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按照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核算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声明如下:
| 种 类
| 2021年排放量
| |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tCO2)
| 0
| | 工业生产过程排放量(tCO2)
| 19.45
| | 废水厌氧处理的排放量(tCO2)
| 0
| | 企业净购入电力隐含的CO2排放量(tCO2)
| 18680.27
| | 企业净购入热力隐含的CO2排放量(tCO2)
| 35505.85
| | 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tCO2)
| 54205.57
| 3. 与上年度相比,排放量存在异常波动的原因说明:
内蒙古欧世蒙牛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相较于上一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比较如下:
| 年度
| 2021
| 2020
| 2021相较于2020波动
| |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tCO2)
| 54205.57
| 48283.65
| +12.26%
| | (半成品+成品)产量(吨)
| 63983
| 52797
| +21.19%
| 内蒙古欧世蒙牛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相较于2020年度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不存在异常波动。2021年度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较2020年度增加了12.26%,这主要是由于2021年度主营产品产量较2020年度增加了21.19%。
4. 核查过程中未覆盖的问题或者特别需要说明的问题描述:
内蒙古欧世蒙牛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的核查过程中无未覆盖或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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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概述
1.1 核查目的
根据委托合同、《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的要求,对内蒙古欧世蒙牛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受核查方”)进行2021年碳排放核查。
此次核查目的包括:
- 确认受核查方提供的支持文件是否完整可信,是否符合《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核算指南》”)的要求;
- 根据《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要求,对记录和存储的数据进行评审,确认数据及计算结果是否真实、可靠、正确。
1.2 核查范围
本次核查范围包括:
受核查方法人边界内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涉及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以及附属生产系统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1.3 核查准则
沃能科技依据《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开展本次核查工作,遵守下列原则:
(1)客观独立
保持独立于委托方和受核查方,避免偏见及利益冲突,在整个核查活动中保持客观。
(2)诚信守信
具有高度的责任感,确保核查工作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3)公平公正
真实、准确地反映核查活动中的发现和结论,如实报告核查活动中所遇到的重大障碍,以及未解决的分歧意见。
(4)专业严谨
具备核查必须的专业技能,能够根据任务的重要性和委托方的具体要求,利用其职业素养进行严谨判断。
本次核查工作的相关依据包括:
-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
- 《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的通知_环办气候函〔2021〕130号
- 国家碳排放帮助平台百问百答
-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 《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
-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GB17167-2006)
-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20)
-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16)
- 《电子式交流电能表检定规程》(JJG596-2012)
- 其他相关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
2 核查过程和方法
2.1 核查组安排
依据受核查方的规模、行业,以及核查员的专业领域和技术能力,沃能科技组织了核查组,核查组成员详见下表。
表2-1 核查组成员表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核查工作分工内容
|
| 1
| 王 鹏
| 核查组组长
| 1)企业层级的碳排放边界、排放源和排放设施的核查,排放报告中活动水平数据和相关参数的符合性核查,排放量计算及结果的核查等;
|
| 2
| 王 超
| 核查组组员
| 1)受核查方基本信息、主要耗能设备、计量设备的核查,以及资料收集整理等;
2)现场核查。
|
2.2 文件评审
核查组于2022年4月19日对受核查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文件评审。文件评审对象和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排放设施清单、计量器具清单、能源利用情况清单、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的相关信息等。通过文件评审,核查组识别出如下现场评审的重点:
(1)受核查方的核算边界、排放设施和排放源识别等;
(2)受核查方法人边界排放量相关的活动水平数据和参数的获取、记录、传递和汇总的信息流管理;
(3)核算方法和排放数据计算过程;
(4)计量器具和监测设备的校准和维护情况;
(5)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的核查。
受核查方提供的支持性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见本报告后“支持性文件清单”。
2.3 现场核查
核查组于2022年4月22日对受核查方温室气体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场核查通过相关人员的访问、现场设施的抽样勘查、资料查阅、人员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现场主要访谈对象、部门及访谈内容如下表所示。
表2-2 现场访问内容表
| 时间
| 姓名
| 部门/职位
| 访谈内容
|
| 2022年4月22日
| 李海燕
| 设备处/能源管理员
| 1)了解企业基本情况、管理架构、生产工艺、生产运行情况,识别排放源和排放设施,确定企业层级的核算边界;
2)了解企业排放报告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3)了解企业层级涉及的活动水平数据、相关参数和生产数据的监测、记录和统计等数据流管理过程,获取相关监测记录;
4)对排放报告中的相关数据和信息,进行核查;
对企业层级涉及的碳排放和生产数据相关的财务统计报表和结算凭证,进行核查;
5)对排放设施和监测设备的安装/校验情况进行核查,现场查看排放设施、计量和检测设备。
|
| 李红雷
| 设备处/能源动力主管
|
| 李宏钊
| 设备处/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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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核查报告编写及内部技术复核
依据上述核查准则,核查组在文件审核和现场核查后,核查组完成了核查报告初稿,根据沃能科技内部管理程序,核查报告在提交给受核查方前,经过了沃能科技内部独立于核查组的技术评审,核查报告终稿于2022年4月25日完成。本次核查的技术评审组如下表所示。
表2-3 技术复核组成员表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核查工作分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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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 陆明宇
| 技术评审员
| 对核查报告的技术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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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 赵美玲
| 质量复核员
| 对核查报告的内部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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