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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技师学院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EPC)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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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信阳技师学院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EPC)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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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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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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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阳技师学院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信发改社会【2021】29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信阳市宏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资金为专项债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能力的国内企业参加投标。本次招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信阳技师学院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EPC)。
2.2招标编号:信平建公开招标FJ【2022】006号。
2.3建设地点:信阳市平桥区浉河南路与工十四路交叉口西南角。
2.4项目计划总投资:79980.34万元。
2.5资金专项债和自筹资金。
2.6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为182705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约17640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71405.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300平方米(包含商贸物流学院约21250平方米、校企合作学院约21250平方米、基础教学部约21700平方米、信息工程学院约21200平方米、图书馆及行政办公约27500平方米、学生宿舍楼约43860平方米、学生食堂约8000平方米、风雨操场约8045平方米、看台约20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约1600平方米等)。
2.7计划工期:36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施工、设备调试、试运行工期)。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9招标范围:
项目EPC(设计、采购及施工)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竣工验收、移交、配合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①设计范围包括:信阳技师学院新校区整个地块的规划设计及建筑单体方案设计,一期建筑的土建施工图设计(包含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电气施工图设计)及相应的设计服务和技术配合(电力、自来水、电信、燃气等部门的专项业务除外)等。
②施工范围包括:一期建设项目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相关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招标人有另行约定材料、设备除外)。
2.10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和招标人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设备采购及安装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2.1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12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3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3.2”“3.3”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者以施工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4 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只需联合投标体施工单位提供)。
3.5 人员资格要求(同时具备):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所有拟派项目人员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在册正式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6 业绩要求:
(1)设计类业绩:近三年(2019年6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单项合同建安投资额≥ 25000万元或设计费≥ 5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含EPC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若为联合体投标,只需联合投标体设计单位提供);
(2)施工类业绩:近三年(2019年6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单项合同建安投资额≥ 2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含EPC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若为联合体投标,只需联合投标体牵头人提供)。
3.7 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须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8 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它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办理;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办理CA数字证书
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4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
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7日。
4.5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投标人凭CA钥匙登录进入“信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市场主体系统”,打开“招标文件领取”页面,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7 月 11 日 09 时30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Y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特别: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须扫描编制在投标文件内,同时须上传至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评委评审时,必须核对投标人诚信库信息,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宏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平桥区幸福路与新七大道辅路交叉口
联系人:张智军
联系方式:152253227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
联系人:胡帆
联系方式:0376-8181111/15713765777
监督部门:信阳市平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朱久江
联系方式:0376-3711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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