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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长兴岛高中教学楼及男生宿舍楼窗户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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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长兴岛高中教学楼及男生宿舍楼窗户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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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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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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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rator:eWebEditor*/p.MsoNormal{margin:0pt;margin-bottom:.0001pt;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family:"TimesNewRoman";font-size:10.5000pt;p.15{margin:0pt;margin-bottom:.0001pt;text-indent:24.0000pt;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height:150%;font-family:"TimesNewRoman";font-size:12.0000pt;p.MsoFooter{margin:0pt;margin-bottom:.0001pt;layout-grid-mode:char;text-align:left;font-family:"TimesNewRoman";font-size:9.0000pt;span.msoIns{text-decoration:underline;text-underline:single;color:blue;span.msoDel{text-decoration:through;color:red;div.Section0{page:Section0;长兴岛高中教学楼及男生宿舍楼窗户改造工程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长兴岛高中教学楼及男生宿舍楼窗户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202111001
项目名称:长兴岛高中教学楼及男生宿舍楼窗户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31200元
最高限价:1631200元
采购需求:拆除并改造更新长兴岛高中教学楼及男生宿舍窗户工程(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
项目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
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截至磋商时,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报名要求:
1、有意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供应商入库流程: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af279927-7b88-40ca-9e68-6b8aa015b4b8&categoryNum=073003
2、电子标的项目供应商(供应商)需要办理CA锁,使用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中使用CA签章。
3、CA锁办理流程: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bd989ebc-3456-4e3e-a396-b749cedae2ae&categoryNum=073003
4、平台操作手册: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
5、招投标工具下载:http://ggzyjy.dl.gov.cn/TPFront/rjxz/
6、供应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地址:长兴岛管委会大楼西侧原规划展示馆南楼)。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地址:长兴岛管委会大楼西侧原规划展示馆南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大财采【2020】54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及审查,并取消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严格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疫情相关通知。按照市政府和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必须自行戴好口罩,做好卫生消毒。因自身原因无法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进行文件解密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其他事项严格执行大连市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最新相关文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0411-850957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连众立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电子商务创业园A座309-1室
联系方式:136142652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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