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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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441424-202011-201001-0037采购品目:农林牧渔专用仪器预算金额:1,150,000.00元
代理机构:广东昇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国华项目经办人:徐奇峰
项目概况
五华县2020省级现代粮食示范区建设农产品质量检验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五华县城华一路景新街景好苑首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424-202011-201001-0037
项目名称:五华县2020省级现代粮食示范区建设农产品质量检验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50,000
最高限价(如有):115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五华县2020省级现代粮食示范区建设农产品质量检验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项目内容:五华县2020省级现代粮食示范区建设农产品质量检验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3.项目类型:货物类。
4.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制作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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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且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截止之日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结果存档);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上册格式3提供承诺函原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上册格式4提供承诺函原件);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3日至2020年11月0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五华县城华一路景新街景好苑首层
方式:自行前往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梅江区恒大御景半岛一期A2栋901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需递交的资料:《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注: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华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56号
联系方式:0753-8116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昇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梅江区恒大御景半岛一期A2栋901房
联系方式:0753-4322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990257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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