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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董事会建设,提升董事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董事会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关键作用。我局拟开展广州开发区区属国企董事会建设与董事履职能力提升模式研究工作,现就该工作公开询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项目
广州开发区区属国企董事会建设与董事履职能力提升模式研究
二、采购预算
40万元以内(含40万元)(含税)。
三、资金
财政资金
四、履行期限
2022年6月-2022年12月
五、项目内容
1.深入调研,了解国企董事履职能力提升需求。
2.走访座谈,发掘董事在履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听取建议。
3.制定2022年度课题培训计划。
4.形成广州开发区区属国企董事会建设与董事履职能力提升研究成果。
六、基本要求
(一)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开展本项目研究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以及承接相关工作项目的经验。
(二)报价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价金额、服务方案、公司简介、近2年承接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主要项目介绍。
附件材料:经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或一证一码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价要求:
1.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2.报价金额应同时以小写和大写表示,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若大、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3.报价页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4.注明联系人姓名及通讯方式;
5.报价表装订在项目建议书最后一页;
6.报价函原则上控制在10页以内,双面,一式2份,并附电子版(刻光盘)。
七、报价要求
报价时间:报价文件(纸质材料+光盘)请于2022年6月22日16:00前密封后递交我局,逾期不予接受。
提交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B栋406室。
八、确定成交单位
我局评审小组将从单位资质、业务开展情况、项目方案、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服务承接单位,并将结果通知入选服务单位。所有报价材料由我局归档,不予退回。
联系人:宋女士,电话:020-31703680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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