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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灵寿县灵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采购电动自行车管控外场感知和中心管理设备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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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灵寿县灵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采购电动自行车管控外场感知和中心管理设备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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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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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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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灵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采购电动自行车管控外场感知和中心管理设备项目
采购编号:HBCJ2022-013
采购人名称:灵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灵寿县正南南大街8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尚永锋1883315168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岑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88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刚、籍云鹏 17734565752/0311-8889621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0万元
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出具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出具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出具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06月20日至2022年06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潜在投标人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须同时获取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其他
招标文件售价:0元/标段。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1日15时00分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1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供应商不参与现场开标,本次全流程电子化采用“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王刚
联系方式:17734565752/0311-88896211
传真电话:0311-88896211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8896211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备注:
1、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经 CA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河 北 CA 办 理 有 一 定 周 期 , 如 未 办 理 河 北 CA , 请 及 时 登 录 “ 九 安 招 标 ” CA 办理咨询 联系方式:4001880195
2、本项目采用“盲评” ,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参 加 石 家 庄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的 各 方 主 体 , 登 录 石 家 庄 公 共 资 源 交 易网
( ,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 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 。注册完之后必须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 网”下载采购文件并上传 PDF 格式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采购文件及上传响应文件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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